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吗?

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吗
  
  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就属于出资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对方就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为了结婚而为子女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为了子女结婚购房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分割财产。
  
  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父母均出资买房,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因此,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只考虑双方父母的出资额,根据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即可。
  
  5、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婚前购房,双方父母俱出资,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因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就理解为双方对一方的赠与。因此,在离婚时,对房产进行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在夫妻结婚之后,如果父母有打算出资给子女买房的话,为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事先一定要约定清楚。比如,通常情况下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给子女买房,同时也是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往往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要是双方父母在婚后均有出资,而房屋登记在其中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该房产一般是按照父母出资的比例,由夫妻按份共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一死一伤不起诉可能性大吗?
      交通肇事一死一伤不起诉可能性大吗?一、交通肇事一死一伤不起诉可能性大吗?不大;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量刑幅度......


·补偿金不合理签字了怎么办
      签了字协议就生效了,即使有不合理的情况也是没办法的,除非签订协议的时候存在欺骗误导胁迫等情形,这样的话,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协议无......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多久
      信用卡的出现,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快捷、方便。但是有很多人就会萌生了一些歪念,想借信用卡来诈骗,而现在的诈骗手段是层出不穷,令很多不了解信用......


·进行亲子鉴定的条件有哪些,做亲子鉴定要满足什么条件
      进行亲子鉴定是可以知道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做亲子鉴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进行亲子鉴定的条件有哪......


·国家政府征地补偿出嫁女儿该有吗
      国家政府征地补偿出嫁女儿该有吗当前阶段征地补偿一般以金钱补偿和土地补偿两种形式,这也是最基本的征地补偿内容,不过有的地区征地补偿款部分内容是......


·担保物权主要包括哪三种
      担保物权主要包括哪三种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


·法院强制执行抵押房产流程
      流程如下:(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


·关于买卖土地使用权都有哪些方式?
      关于买卖土地使用权都有哪些方式?一、土地使用权的买卖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


·要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要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


·北京律师回避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北京律师回避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一、北京律师回避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由于每个省市治理方针都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同一种事件,处罚标准也不同,那么,安徽醉驾2018年新规定罚款多少?根据安徽省关于酒驾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