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老公欠信用卡30万还不上怎么办?

老公欠信用卡30万还不上怎么办?老公欠信用卡30万还不上的话,这毕竟严重,作为持卡人,还可以向银行申请,将自己的这个欠款办理“停息挂账”,可以与银行协商,签订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个性化还款协议,目前最长的可以分5年进行偿还,在这期间,银行将不会再收取你的利息或者是减免大部分的利息。1、账单分期还款:信用卡最高支持24期的账单分期,那么用户将自己的账单分期后便可合理的解决自己当下的资金压力,账单分期虽然会收取一定的分期手续费,但是平摊到每个月也缓解了用户一次性拿出很多钱的经济压力。2、最低还款:信用卡的最低还款额度一般是账单的10%,并且用户只要在还款日之前归还了最低还款,则视为正常还款,因此用户可以在还款日到来之时进行最低还款,以免导致自己信用卡逾期。3、向家人进行周转:如果用户实在还不上信用卡,可先向家人进行周转,毕竟信用卡逾期的后果是很严重的,用户需要先保证自己的信用卡不会逾期。二、信用卡逾期不还面临哪些法律后果?1、利息、滞纳金接踵而至信用卡还不上款,卡友将不再享受免息期,从消费的那天开始按日收0.05%的利息,按月复利计算。不仅如此,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滞纳金也是免不了的。2、个人信用记录有污点超过银行的宽限期(2-3天)未还款,你的信用记录就会有污点。有了信用污点,申请贷款的额度不仅低、利率还高。3、恶意透支面临判刑信用卡欠款超过三个月未还,就会被视为恶意透支,银行即可以启动司法诉讼程序。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透支5000元以上,欠款长达3个月以上,并经银行3次以上催缴拒不偿还的,司法机关将采取相应措施。综上所述,现在使用信用卡是很普遍的事情,夫妻一方使用信用卡欠款数额很大的,也不能逾期,一时难以偿还的话,可以和银行协商解决,办理一个分期还款。通常情况下,只要不延期三个月以上,并且数额巨大的,银行方面不会启动诉讼程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业车险险种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险种包括哪些?一、概述汽车保险总共分为基本险种和附加险种两个大类别,这里要注意的是,附加险不可独立投保。其中基本险种又分为交强险和......


·民事诉讼保全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保全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


·犯罪集团怎么样量刑
      1、《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老公出差打死人怎么判?
      老公出差打死人怎么判?按相关法律规定,斗殴中打死人的涉嫌故意杀人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未成年犯罪父母有多少责任
      现实生活中,未成年由于处于青春期,叛逆心理可能会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作为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了解不容忽视,未成年犯罪父母有多少责任?作......


·一、婚前按揭房是个人财产吗?
      一、婚前按揭房是个人财产吗1.结婚前,夫妻一方个人出资按揭,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在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称......


·工程结算未扣延期违约金的不利条件有吗?
      工程结算未扣延期违约金的不利条件有吗?肯定是有的;当事人在适用《建设工程示范文本》时,对通用第35条违约条款具体处理时,没有按要求在专用条款中......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处理相关事故中比较重要的一步了,此时如果认定不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自然受伤劳动者也不能获......


·刑事诉讼回避适用人员对象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回避适用人员对象有哪些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工期延误违约金是多少百分比?
      工期延误违约金是多少百分比?根据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规定违约金比例上限是实际损失的30%,在我国的各个省市,几乎每天都有工程在修建,工程的修建一般都......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上海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海如何办理?1、受理条件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注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