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规章制度对职工是否有效

单位规章制度对职工是否有效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劳动者应当遵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事项。二、单位非法辞退该如何补偿1、经济补偿金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们知道:“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对用人单位非法辞退行为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四章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接触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因此,如果公司存在非法辞退的行为,而又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一方还可以向公司主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3、其他形式的补偿金除了条例中规定的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一般经济补偿外,我国法律还对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做了其他的一些补充规定:(1)失业补偿金:如果是单位裁员,可以申领失业金,不过要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12个月。(2)违反相关法律而被认定为合同无效的,可以申请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例如,如果双方的劳动合同是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则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应被认定为无效,劳动者可以要求根据实际出勤情况领取一定的劳动报酬或者加班费。不少用人单位都是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并非所有的规章制度对单位内部员工都有效力。首先要知道,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肯定是要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同时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其次,制定之后还需要向本单位的员工做出公示,让他们都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这样的情况下才会对本单位的员工有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会见律师吗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会见律师吗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


·一、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事业单位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时辞职,关于事业单位的一些要点: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规定,不受《劳动合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哪些内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内容要合法,格式要规范,语言要准确、严谨、条理清楚。鉴定书除应载明裁定的......


·可以的
      可以的,双方可以共同签署购房合同,房产证自然登记两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一栏就是只能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共有人一栏人数不限。产权人一......


·案件批捕后取保的程序是什么?
      一、案件批捕后取保的程序是什么?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


·法院不予离婚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法院不予离婚的前提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


·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构成医疗损害责任应当具备四个要件,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患者受到损害,违法诊疗行为......


·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查询网址是什么?
      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查询网址是什么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查询网址是什么保险从业资格证书可以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查询到。网址://c......


·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
      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1、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下情况......


·一、起诉降低抚养费纠纷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降低抚养费纠纷的条件有哪些?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