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为犯是否有犯罪未遂?

行为犯是否有犯罪未遂?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二、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2、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3、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4、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例如我国刑罚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有关犯罪事实的构成要素在司法机关量刑处理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量刑的标准就是犯罪构成要素的审查,具体情况下,造成了恶劣的犯罪事实的,也是可以从犯罪构成要素中进行明确认定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犯罪事实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在法律中遗嘱公证有效吗?
      一、在法律中遗嘱公证有效吗?遗嘱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


·公司法规定出资形态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出资形态是什么?我们指导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发展同时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公司的发展,因此对于公司的管理是十分的......


·男人不给抚养费心里是怎样的,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离婚时,需要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后并签署自己的姓名。在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约定方式、金额......


·在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职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职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按照规定,职工在单位岗位上付出了劳动,就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还应该和职......


·土方工程需要缴纳建安税吗
      土方工程需要缴纳建安税吗?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抵制逃税和漏税的行为。做建筑行业的朋友们会涉及到多项税种,如个人所得税、消费......


·探视权只让看不让接走孩子么?
      探视权只让看不让接走孩子么?1、探视权并不一定只让看不让接走孩子,带走是属于探望性探望,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


·非法集资所含人员将受到怎样的惩罚?
      赚钱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总有一些人被金钱冲昏头脑,采取不正当的方式来谋取利益,非法集资就是其中一种。它涉及的人员和财产都很多,危害性大,给社会......


·在我国抑郁症适合抚养孩子吗?
      在我国抑郁症适合抚养孩子吗患有抑郁症的人,其实多数的情况下精神情绪都非常的低落,这种情绪可能在外人面前不轻易的流露,而实际上对当事人的身心......


·强制传唤是强制措施吗?
      强制传唤是强制措施吗?强制传唤是强制措施,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使用传......


·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怀阳高速工程项目做为广东省重点项目,对于周边的广大群众来说,自己的土地被征收在经济和生活上是一种损失,所以,沿......


·没有工伤认定能做工伤鉴定吗
      没有工伤认定能做工伤鉴定吗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