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建筑分公司如何签定釆购合同?

建筑分公司如何签定釆购合同?
  
  一、建筑分公司如何签定釆购合同?
  
  签定采购的合同与其它的合同一样,是需要慎得双方的的同意;
  
  签订合同是建筑商品采购业务基本程序的重要内容。采购合同的签订,意味着企业担负着履行合同的义务,它是建筑企业法人之间为顺利进行商品活动而缔结的
  
  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或协议。采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对企业负责的精神,权 衡利弊,慎重行事。建筑经营企业在签订采购合同的过程中,应重点把握两个方 面:一是要遵循订立经济合同的原则和要求;二是要熟悉和掌握签订合同的具体条款。
  
  二、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
  
  (2)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
  
  (3)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纷的起因、种类,以便在订立合同时尽可能避免同样缺憾的发生。
  
  (4)可能的话,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通过相关机构的中介作用,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完备。
  
  (5)签署合同时合同表面要字迹清楚,整洁,推荐使用合同专用纸张打印。
  
  三、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是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经济合同的形式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表达方式,也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表现方法。根据民法典规定,经济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结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只要得到总公司的认可就可以进行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合同的诉讼主体一般是总公司,在双方进行确认之后就一定要让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签订确认,这样出来的合同才算是合理、合法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计件工资的加班如何计算?
      计件工资的加班如何计算?计件工资的加班的计算方式是完成了计件定额之后,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计件单价的150%、200%和300%来进行工资的支付。实行计件工......


·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1、工伤
      1、工伤,指工人在生产劳动及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工伤,其全部的医疗费以及其过程中的所有伙食费和路费等都需要由企业来负担,......


·接了电话就成了担保人吗?
      接了电话就成了担保人吗根据有关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下,为更好地维护债务关系,债务人应当提供合适的担保物或者担保人进行担保。此种行为也是......


·建筑工程测量监理细则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测量监理细则内容是什么?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在工程建设中的测量管理,严格现场施工控制,适应项目管......


·结婚登记流程需有婚检吗
      结婚登记流程需有婚检吗一、结婚登记流程需有婚检吗依据现在的《婚姻管理条例》,对婚检的强制要求已经取消了,反而变成了一种自主选择的形式。但......


·判缓刑后可以减刑吗
      缓刑是针对那么罪行比较轻的犯罪分子而言的执行方式,如果是被判拘役、三年以下尤其徒刑,然后法院在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形,觉得这个罪行比较轻、罪犯......


·一、根据法律规定出租车剐蹭有误工费?
      一、根据法律规定出租车剐蹭有误工费?根据法律规定出租车剐蹭有误工费的,出租车行业属于特许运营,仅有法人才能进行取得特许运营资格,司机亦须考取相......


·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触犯强奸罪该怎么判刑
      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触犯强奸罪该怎么判刑基于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只要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


·夫妻间的个人财产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间的个人财产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夫妻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其借贷法律关系成立,除了应当具备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


·我国国家赔偿采取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所发生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国家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的履行职务的行为,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方面带来了一定的损失,所以国家作为一个赔偿的主体,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