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检察院未批捕取保候审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未批捕取保候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如下:
  
  1、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第九十一条 公 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扩展资料
  
  1、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取保候审是需要申请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的,如果保证金缴纳了之后,并且嫌疑人的情形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那么对于嫌疑人就应该适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对于嫌疑人而言属于比较轻的处罚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莆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莆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1、养老保险方面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8%。2、医疗保险方面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额......


·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情况有哪些?
      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情况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


·国内商标国际侵权应该怎么办
      国内商标国际侵权应该怎么办?1、收集保存证据法律讲究“以事实为根据”,当发现侵权行为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保存证据,将别人侵权的商品以拍照、摄......


·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公司变更有办公室搬迁、公司名字更改等形式上的公司变更,也有把有限公司变为股份公司等内容上的公司变更,不同的公司变......


·汽车保险常见问题
      一、只要一出事故保险公司的免赔率就是20%吗?此概念是错误的!在机动车辆保险赔偿中,为了增强被保险人及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责任心,对造成交......


·大家知道该如何贷款买车吗
      您知道该如何贷款买车吗?如今贷款买什么的都有,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贷款买车和买房了。买的东西不同,那么此时具体的贷款条件也是不同的。接下来,我......


·合同的转让的法律定义
      合同依法成立后,订立合同的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可以将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合同按照转让的是权利还是义务不同,可分为“债权......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二、子女的抚养: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


·法律援助方式包括几种?
      法律援助方式包括几种?法律援助是国家的法律援助机构对一些家庭较为困难和一些特殊人员提供的法律帮助。法律援助使得一些原本请不起律师的人也能享受......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可以改普管吗?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可以改普管吗?一、缓刑前三个月严管可以改普管吗需要经批准。严管转普管是由矫正小组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没有具体的时间,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