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几次?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几次?
  
  一、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几次?
  
  注册商标的续展没有次数的限制,只要商标注册人愿意可以无期限的续展下去。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二、商标续展的注意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三、商标续展的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13年8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注册商标续展需要的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四、商标续展的重要性
  
  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如果届满之日起是:2012年11月11日,核准续展之后的有效期限至2022年11月10日。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 而商标重新申请一样的,等同于新申请。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里的商标进行对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会被驳回,从而丧失了商标权。有的申请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 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因为 ,好的商标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许正因为这一步,而把商标权利拱手相让。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然后周转花高价钱买回来。而且重新商标的时间要比续展的时间周期长。
  
  商标权利人一定要看重这一点。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续展对于商标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程序,而且我国的商标的有效期限就只有十年,等到了十年之后自己的商标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作为商标的所有权人一定要计算好时间,而且续展商标是没有限制次数的,可以无限次的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休假期间待遇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工伤休假期间待遇标准对于工伤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的问题,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


·被别人教唆吸毒怎么办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积极进行戒毒管理等治疗。吸毒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是如果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借担保公司钱用假合同抵押要承担什么后果?
      借担保公司钱用假合同抵押要承担什么后果?您需要用钱的时候可以去银行或者信贷公司贷款。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额度往往不高,如果想要更高的贷款额......


·房屋所有权证明书
      我们在进行购买房屋之前,要先了解清楚房屋的所有权的问题,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是有效的证明房屋的归属一种途径。那么,房屋所有权证明书是什么样的呢?土......


·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
      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一、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股东追加资本用途主要是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资本,表示股东对公司前景看好,欲加大投资......


·一、店面租违约的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租违约的违约金是多少?是三个月的租金左右,而对于房屋租赁协议违约的违约金是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话,则可以......


·民法总则128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128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128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民法典》......


·为何会出现残疾人挂靠的劳动关系?
      残疾人员是指那些因身体受到损伤失去某些功能的人。我国有各种针对残疾人的补助政策,同时您也会发现,在一些企业内出现了残疾人挂靠的现象,残疾人无......


·合同到期怎么补偿?如何补偿?
      对于劳动者合同到期是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那么,如何补偿,怎么补偿,这是一个值得去注意的问题,毕竟关乎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这篇文章我们......


·解散清算破产清算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分别是什么
      解散清算破产清算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分别是什么一、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联系表现在: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我国规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