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股份让出的股东会决议

关于股份让出的股东会决议
  
  一、关于股份让出的股东会决议需要明确什么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 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0、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1、新股东承诺书;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3、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4、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范本
  
  关于同意×××、×××转让其股份的决议
  
  时间:
  
  地点:
  
  出席会议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 %的股份,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根据股东、 先生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书面申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于 年 月 日召开会议。会议中全体股东认真听取了原股东 、 先生转让股份的说明,公司股东会就此问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并作如下决议:
  
  1.同意 先生将所持公司 %的股份,以 万元转让给 先生,批准了 与 先生关于股份转让事宜签订的协议。
  
  2.同意 先生将所持公司 %的股份,以 万元转让给 、 、 先生。其中,出资万元购买 %的股份;出资万元购买 %的股份;出资 万元购买 %的股份;出资 万元购买 %的股份。
  
  3.鉴于股东的变化,股东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选举新一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股东×××、×××为公司新董事,同时免去×××(转让股份的原股东)董事、×××(转让股份的原股东)监事的职务。
  
  4.会议决定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及《公司法》修改《公司章程》(第次修改)。
  
  5.会议决定委托公司职员 负责拟定相关文件、材料,向省工商局申办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新设企业的开业登记手续。
  
  股东签名:
  
  原股东:新增股东:
  
  年 月 日
  
  公司的股份在办理变更时,应积极的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股东对这类股份决议做出决定,根据相关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的变更。我国的工商部门应对这类股份变更进行监护,保护相关公司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证据不足已经批捕撤销案件后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证据不足已经批捕撤销案件后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


·一、打官司的时候遗嘱要鉴定笔迹吗?
      一、打官司的时候遗嘱要鉴定笔迹吗?打官司的时候遗不是必须要做笔迹鉴定,有需要的话可以申请做笔记鉴定,笔迹鉴定不是必不可少的程序。遗嘱笔记鉴......


·两次补充侦查要几个月的时间?
      一、两次补充侦查要几个月的时间?每次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


·摩托车飙车危险驾驶罪的判罚是什么?
      摩托车飙车危险驾驶罪的判罚是什么?一、摩托车飙车危险驾驶罪的判罚是什么?摩托车飙车危险驾驶罪的,可以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的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的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


·离婚证能当场领取吗,领取离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此时都需要当事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然后领取对应的证书。其中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的当然就是离婚证。那么这个离婚证能......


·在哪些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
      在哪些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担保物权的消灭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


·税务局行政复议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日常生活当中,税务行为是我们比较常见的行为,因为对于公民来说,他们的工资收入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当然,如果对于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


·劳动者合同到期后被辞退有补偿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每一个劳动者都希望在一家公司长久的坐下去,但是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情况。比如说公司倒闭或者无故辞退。其中有一种是因为合同到期被辞退,那么在合同......


·关于名誉权应诉要多少钱?
      关于名誉权应诉要多少钱?侵害名誉权打官司需要缴纳诉讼费用是300元,如果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


·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一、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1、在应用平台下得一个“个税APP“”,注册并进行认证,同时填写六项扣除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