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女性能否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有待进一步明确。(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二、强奸罪如何认定?(一)罪与非罪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2、对“半推半就”行为的定性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二)既遂与未遂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 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 殖器与幼女的生 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三)婚内强奸的定性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目前在我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一般都不把丈夫强迫妻子性交视为强奸犯罪。(四)强奸罪的对象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传统观点上认为,只有男性才能成立强奸罪。但是要提醒大家的是,其实有些情况下女性也是可以按照强奸罪定罪处罚的,不过在具体的身份上,女性只能成立强奸罪的间接正犯、帮助犯或者教唆犯,而不能成立强奸罪的实行犯。而就目前的规定来看,若是对幼女实施强奸行为的,也是成立本罪,不过在处罚的时候会从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以物抵债可以排除执行吗
      《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了无过错不动产买受人可以排除金钱债权人执行的四个条件,只要有一个要件不符合则不能排除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以物......


·公司法中分公司承担责任的法条有哪些?
      公司法中分公司承担责任的法条有哪些?分公司一般是指在资金、人事以及经营事物上受到总公司管理,不单独具备公司资质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在一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要承担债务吗?
      关于公司的内容有非常的多,里面包含了公司的股东,公司的法人代表等内容。那么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要承担债务吗?公司是一个法人,法人代表......


·道路交通伤残评定标准废止了吗
      道路交通伤残评定标准废止了吗一、道路交通伤残评定标准废止了吗?1、道路交通伤残评定标准没有废止,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短时间内不会废止,只会......


·一、店面转让需要付违约金吗?
      一、店面转让需要付违约金吗?要看双方约定的情况;店铺转让的,违约金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国家赔偿分为哪几种
      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果因为一些失职对公民造成一定的伤害,国家会对公民进行赔偿,公民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的赔偿有很多,那么国家......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年限有好长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年限有好长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


·一、离婚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有份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有份么?未成年子女是不能参加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夫妻财产没有约定规各自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但离婚......


·入职一个半月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
      在现代社会,找工作似乎不像那样艰难,现在的工作需求量大。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找工作变得比较容易,但是如果表现的不好或者因为一些其他原因还是会被......


·农村宅基地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解决农村宅基地继承的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沟通协商,去寻求村里有地位或者村官和法律的帮助。农村的宅基地不是独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在法律上对农......


·在实际生活在
      在实际生活在,有些男女只是办了酒席,但一直没有去领取结婚证,这在很多的年轻夫妻之间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在中国人传统意义上,办过酒席就是夫妻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