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中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期限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期限规定是什么?1、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予以立案。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虽然说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比较特殊一些,但法律上并没有单独的去约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的期限,其实如果职务犯罪的案情特别的复杂,公安机关有可能在短时间之内就无法获得犯罪嫌疑人的所有犯罪证据,法律强行约束公安机关多长时间内破案也不太合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女方遗弃孩子怎定罪怎么追究?
      在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年轻夫妻生下残疾孩子后,将其遗弃的新闻,这是令人痛心的。这种行为不仅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女......


·商标抢注的法律规制
      商标抢注的法律规制一、恶意抢注商标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单位犯罪合同诈骗如何处罚
      单位犯罪合同诈骗如何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是股东可以不是法人代表吗
      是股东可以不是法人代表吗?可以,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引起拆迁房买卖纠纷的因素有哪些?
      引起拆迁房买卖纠纷的因素有哪些?  拆迁房与普通商品房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此类房屋的显著特点是有交易时间限制,而且许多房屋的权属人也不太明晰......


·债权转实缴注册资本可以吗?
      债权转实缴注册资本可以吗?一、债权转实缴注册资本可以吗?可以,债务重组。一定要有协议什么的,哪怕假的也必须要有,千万别干巴巴的就一张凭证。......


·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标准项目包括哪些?
      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存在着补偿和赔偿这两个概念的,两者是具有非常大的区别的,赔偿通常情况下是由于国家,的行为存在着错误,但是补偿的话并不是......


·一、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死亡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死亡如何赔偿?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是: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年最新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土地:  东至曲胜路;南接麒麟区;西接六沾铁路复线;北至小河底铁路桥。区片补偿标准......


·公司法技术股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技术股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对于国家而言,会规定许多规定来规范行为的具体准则,就比如房产所有权,那么对于公司法技术股权,该如何理解其在具体......


·在我国被行政拘留可以会见吗
      现在有一部分比较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这对于治安稳定工作是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的,在治安管理工作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处罚措施就是属于行政拘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