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股份公司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股份公司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带上哪些材料
  
  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2、共有财产的产权证明。
  
  3、分割协议书草稿等。
  
  三、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注意什么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份公司的财产是可以进行分割的,但是也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进行分割的时候也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处理,双方在协商的时候就一定要以书面的方式来订立分割的协议,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一、关于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不管是注册商标还是驰名商标,法律在进行保护的时候虽然保护时间都是10年,但具体的保护范围就不太一样了,那么法律对驰名商......


·工伤轻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工伤轻伤保险待遇(一)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的待遇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


·诉讼标的总额如何进行计算?
      诉讼标的总额如何进行计算?诉讼标的总额在进行确定的时候,应该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和价款。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怎么写?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怎么写?公司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可能因为其复杂繁琐的程序和忙碌的公司业务而找其他人帮忙代理操作所有的转让手续,但是为了保险......


·合同法62条包括什么内容
      合同法62条包括什么内容《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


·进口汽车关税什么时候取消?
      进口汽车关税什么时候取消?一、进口汽车关税什么时候取消?进口汽车的关税不会取消,因为进口的关税就是用来保障国产品牌的经济效益,如果进口汽车关......


·预期违约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预期违约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预期违约是对合同履行不能的一种预见,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签订了合同,但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没有正当合理......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一、相同点(一)面值相同。都是每张人民币一百元。(二)期限相同。都......


·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要做什么?
      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要做什么?(一)申请者栏: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2、......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患者医院接受治疗时,由于医方的设备设施问题、或者人员水平、治疗手段和方案、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