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生收益。只是有标价但是没有实际投入市场产生收益就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这里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也就是说,如: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因此,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留一手”。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就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一条款是“兜底条款”,列举式的法律条文自然不能包括万象,总归怕有遗漏之处,因此,留出个布袋口供法院在实际处理案件时自由裁量。但正因为该条有不明确具体之处,因此,实践中难以把握。为此,解释(二)明确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如果用于了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好理解,就是发到手上了或打到户头上了。但“应当取得”怎样理解呢?以什么为标准进行衡量呢?这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也可以找律师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咨询。
  
  3、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当然也存在什么是“应当取得”的问题。
  
  我国《婚姻法》中,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夫妻一方的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列举的方式,小编在上文中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包括了大致财产范围。通常,在夫妻领取到结婚证之后,原则上任一方取得的财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对婚后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买房定金怎么退技巧是什么?
      一、买房定金怎么退技巧是什么?在相关的购房协议当中明确的说明怎么样来进行退定金,这样的话日后发生一些需要退定金的情况,就可以直接按照协议的内容......


·公务员死亡抚恤金继承顺序是什么?
      公务员死亡抚恤金继承顺序是什么?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但没有硬性规定抚恤金就是遗产,可以平分,但从个人情感来讲,应该多份给照顾老人的人一些老伴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2009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高法审委[2009]47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


·社保补缴利息做账是怎么规定的
      社保补缴利息做账是怎么规定的社保实际上一直就是国家强制要求的,如果是非正式员工,个人的话就需要交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但是一般正式员工的话社......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现在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现在欠钱不还的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


·侵犯财产罪量刑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


·转业费多少年后属于共同财产?
      转业费多少年后属于共同财产?1、凡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2、凡根据军人婚后兵......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公示查询?
      我们知道,有时候有些属于个人的东西是需要进行产权登记的,但是知识产权不同于其他实物性质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软件更是受人关注。那么,如何进......


·工伤认定延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延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