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主要职责有哪些?

一、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主要职责有哪些?
  
  1、负责侦查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
  
  2、负责掌握和统计全市经济犯罪案件情况,研究犯罪规律特点,组织实施预防对策。
  
  3、负责协调协查跨省市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指导、协调、督办有关业务部门和分县局侦破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业务培训。
  
  二、经侦部门的工作内容有什么?
  
  1、对走私假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等一些经济案件进行侦查;
  
  2、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一些金融犯罪进行侦查;
  
  3、对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经济诈骗案件进行侦查;
  
  4、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查;
  
  5、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国家有价证券、股票、公司、企业债券,以及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经济犯罪进行侦查;
  
  6、对其他经济犯罪进行侦查。
  
  三、经侦部门立案多久?
  
  经侦立案根据情况时间长短不一样,一般是7个工作日。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综上所述,在省级公安厅的组织构架中,有经侦部门这个分支,其职责是处置办理全省范围内的经济犯罪案件,比如非法集资、诈骗及非法买卖票价或者偷税罪等。经侦部门立案后,会通过各种手段对案件调查,收集犯罪线索巩固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
      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是两种不一样的类型,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在格式上和内容上都有一定的区别。那么,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五险一金按什么标准交 要注意什么
      五险一金按什么标准交要注意什么1、养老保险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


·刑事法援工作中的律师辩护工作主要有哪些
      刑事法援工作中的律师辩护工作主要有哪些一、刑事法援工作中的律师辩护工作主要有哪些?1、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代理当事人从事刑......


·买卖不破租赁在拍卖中怎样规定“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
      买卖不破租赁在拍卖中怎样规定“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即采用了承受原则。也就是说,一般而言,拍卖引起所有权......


·判拘役开庭时家属能到庭吗?
      判拘役开庭时家属能到庭吗?一、判拘役开庭时家属能到庭吗?判拘役开庭时家属能到庭,只要是属于公开审判的情况,就可以到庭观看庭审活动。法院在对......


·重庆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重庆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


·编辑出版服务合同应该怎么写?
      编辑出版服务合同应该怎么写?一、编辑出版服务合同应该怎么写?编辑出版服务合同甲方:___________(作者姓名)乙方:_________(出版者名称)双......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


·离婚后,男孩给前妻抚养好吗?
      现如今是快节奏时代,感情的节奏也变得很快,快餐爱情变得高频,比比皆是闪婚闪离的,离婚率也变得非常高,有孩子的夫妻双方比没有孩子的夫妻双方在离......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我国南方雨水比较多,政府经常会加固堤坝,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政府会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方,然后双方会签署一份......


·微信中有没有保护名誉权法律?
      微信中有没有保护名誉权法律?网络名誉权的含义网络名誉权是传统名誉权在网络环境下延展,指名誉主体在国际互联网及计算机存储这一特殊领域内享有的保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