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存疑不起诉侦查期限是多久?

一、存疑不起诉侦查期限是多久?
  
  
  存疑不起诉侦查期限是一个月左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三款规定的精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因此,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对于事实仍未查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而无法排除的。
  
  
  二、决定存疑不起诉注意事项
  
  
  人民检察院根据上述情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案件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对于存疑不起诉应当注意的是,只有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存疑不起诉的必要条件,人民检察院必须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能既可以防止放纵犯罪分子,又可以防止久侦不决、久押不放的现象,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若是公安机关已经结束了侦查的任务,并且已经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此时若是在审查的过程之中存在疑惑,可以选择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重新侦查,也可以将自己补充侦查案件,不管是采取何种解决办法,都是需要在一个月内结束侦查的工作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方要求离婚补偿的答辩状内容是什么?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一、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会被判处......


·工伤鉴定在我们生活当中如果遇到工伤情况的话是无法避免的
      工伤鉴定在我们生活当中如果遇到工伤情况的话是无法避免的,关于工伤鉴定的标准人体的每个部位有相应的标准,关于这一标准问题,我们以手指为例来给您......


·最新二审答辩状范文
      最新二审答辩状范文不仅是在一审中可以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在二审程序中也是可以的,但可能二审的答辩状与一审的答辩状有一定的不同之处。今天,我们为......


·高空坠物防范要求有哪些?
      随着现代化建设,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成为城市中一道亮丽风景线。高楼大厦虽然增添了城市的美感,也带来了隐患。高空坠物伤人案件并不少见,高空坠物对......


·无证驾驶撞人判刑多久
      无证驾驶撞人判刑多久无证驾驶是车辆行驶过程中最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证,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肇事责任......


·非法集资公安不让立案怎么办
      我国公民如果在生活当中遇到诈骗以后,不管是否真的属于诈骗,只要自己的金钱确实被犯罪嫌疑人骗走了,肯定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


·前罪为有期徒刑缓刑的是否构成累犯
      这是我国的现实社会当中,如果当事人曾经因为犯法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有期徒刑是缓刑执行的,在缓刑执行完毕之后,如果是过了五年之内,当事人又因......


·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一、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对于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如果面积误差在3%......


·一、离婚财产明细都包括什么?
      一、离婚财产明细都包括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