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安部立案侦查是有时间限制的吗?


  一、公安部立案侦查是有时间限制的吗?
  
  
  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后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
  
  
  二、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1、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综合上面所说的,立案侦查是公安部门所拥有的权利,在对一起案件立案的时候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所以国家对于立案侦查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就是确保案件可以在合理、合法情况下进行处理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年诉讼离婚费用是多少钱?
      在诉讼离婚中,涉及到的费用里面最常见的就是法院收取的费用和委托律师所要支付的律师费,其中法院的案件受理费是必须要支付的,而要是当事人没有委托......


·律师调取公安机关案件的做法合法吗?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当事人的律师为了搜集有关本案的证据,会向公安机关查询并复印案件笔录,常常会得到其批准,在少数情况下会有一些争议,那么很多人......


·单方面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办
      一般说到单方面起诉离婚往往都是指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此时无论不想离婚的一方是否出庭,法官都会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那......


·侵犯肖像权属于什么案件 一、侵犯肖像权属于什么案件?
      侵犯肖像权属于什么案件一、侵犯肖像权属于什么案件?侵犯肖像权属于民事案件,肖像权侵权的责任主要是:(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对于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言,要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的话,则此时需要按照单位规定的流程想单位提出辞职申请。那现实中,要是没......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签订外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签订外贸代理合同以后发生了合同纠纷的话,其中最麻烦的一个问题就是法院管辖地的确定。由于涉......


·一、买卖不破租赁房租退还的规定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房租退还的规定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房租退还的规定是承租人可以继续要求租赁房屋,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


·骗贷的定义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骗贷的定义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一、骗贷的定义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惩罚性赔偿适用主体有哪些?
      惩罚性赔偿适用主体有哪些?惩罚性赔偿适用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侵权领域只要符合前述构成要件,就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合同领域,原则上也可以......


·审查起诉终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审查起诉终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审查起诉终结的法律规定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起诉终结的时间规定必须要在一个月时间内完成。审查起诉终结的法律规......


·实收资本审计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来进行看的吗?
      实收资本审计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来进行看的吗?一、实收资本审计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来进行看的吗?是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来进行看的;1.投资者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