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注册资本不到位的股东责任有哪些?


  一、注册资本不到位的股东责任有哪些?
  
  
  (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明确,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于在认缴制下,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理论上可以是五年、十年甚至更长。
  
  
  (二)、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未缴纳的出资加速到期
  
  
  1、《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公司人格否认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如果股东实缴的资本与公司经营规模和所需财产极不相称,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导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就有可能认定股东滥用了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规避债务,将经营风险外化给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注册资金认缴制优势特点:
  
  
  (一)、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三)、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四)、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综合上面所说的,注册资本只要认缴了实际的金额,那么就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缴纳,而对于股东如果没有承担到规定的金额那么就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公司在处理股东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公司法的条款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调动的法律问题
      在一个集团公司中,经常会有子公司间职工相互调动的情况,当职工从一个子公司调到另一个,会涉及到相关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建立和接触的相关问题。那......


·一、驾驶三轮车醉驾会有怎样的后果?
      一、驾驶三轮车醉驾会有怎样的后果?醉酒驾驶机动三轮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3年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是否有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是否有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


·一,工伤十级标准具体赔偿?
      一,工伤十级标准具体赔偿有哪些职工构成工伤十级伤残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


·合同纠纷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买卖合同纠纷如果是夫妻共同签订的,或者只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不管是一人签订还......


·如今很多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不
      如今很多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不能继续居住,但此时又不能提前退租,因此就会将房屋进行转租。不过房屋转租可能会出现......


·装电梯合同里有没有毁约条款
      装电梯合同里有没有毁约条款一、装电梯合同里有没有毁约条款?电梯合同里一般都有毁约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


·对于那些已经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的民事主体
      对于那些已经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的民事主体,就享有婚姻自主权,即使是在结婚之后,若感情出现裂痕依旧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我们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是给予了很多政策上面的优待的,至少对于犯罪的时候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对其适用死刑。同时一般未成年人犯罪的,往往也......


·寻衅滋事罪能否判缓刑 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如果可以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缓刑的话,那对犯罪分子来讲就是很有利的事情,至少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刑罚。那具体针对到寻......


·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作为劳动工作者,在工作的时候是要与企业签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合同的,但是如果在工作期间个人的权益受到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