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公司买房如何转到股东个人名下?

一、公司买房如何转到股东个人名下?
  
  1、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和成员名单并盖章;
  
  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章;
  
  3、委托书并盖章;
  
  4、法人证件复印件并盖章;
  
  5、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盖章);
  
  6、银行开户证明;
  
  7、纳税登记证复印件并盖章;
  
  8、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9、税费,公司产权的住宅要交营业税未满五年是全额总价的5.6%.满五年是差额的5.6%。契税是总价的3%。公司产权没有个税。总的税费比一般的住宅高些。
  
  二、过户的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过户的受理条件:
  
  双方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营业厅办理:
  
  1. 号码必须为正使用状态;
  
  2. 过户保留原客户的服务功能、套餐、业务(含梦网业务)与优惠方案,如要取消或变更,需重新办理;
  
  3. 新客户只能为个人客户,且在新客户名下,最多只能拥有10个已办理身份证件确认号码,超过10个不再作为新机主办理过户业务。
  
  四、过户的注意事项:
  
  1、过户保留原客户的服务功能、套餐、业务(含梦网业务)与优惠方案,如要取消或变更,需重新办理;
  
  2、新客户只能为个人客户,且在新客户名下,最多只能拥有10个预付费已办理身份证件确认号码,超过10个不能再作为新机主办理过户业务。
  
  3、过户前发生但在过户日还未结算的该号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新机主支付。
  
  4、过户以后,不能查询和打印过户前原机主的通话清单(含过户当月原机主产生的清单)。
  
  5、过户时系统不会重置客户的服务密码,需在“客户密码重置”或“修改密码”处为新客户设置新的密码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购买的房是可以转到个人名下的,但是必须要保证这套房子没有任何的债权和债务,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够更好的进行办理,所以,双方在处理过户的时候一定要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办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只喝一杯啤酒算酒驾吗
      只喝一杯啤酒算酒驾吗很准确的说,一杯啤酒是酒驾。当然,只是只一般大小的杯子,也就是2.5两杯子的大小。如果是酒吧里面的那种高杯子,那可能就不是酒......


·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没有借条的,是否可以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


·土地确权有“双份地”的人怎么办?
      土地确权有“双份地”的人怎么办?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已近尾声,正在处于土地确权数据汇交、合库、数据库验收阶段。那么有网友咨询......


·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如果你们把变更股东资料一次性交齐,工商局那边应股东变更,在一个公司里是十分常见的......


·生产销售假药是危险犯吗?
      一、生产销售假药是危险犯吗?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危险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对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的威胁。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申请法律援助有多少钱?
      申请法律援助有多少钱?法律援助制度的设立,是法律制度进步的标志之一。因为法律服务很多时候并不是免费的,比如打官司聘请律师,是需要支付律师费的......


·可撤销行为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可撤销行为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法定情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


·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尽在下文:1、诬告陷害罪与错告......


·有些什么条件才能定型为重婚罪
      有些什么条件才能定型为重婚罪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


·所谓的婚前子女其实通俗一点的讲就是私生子
      所谓的婚前子女其实通俗一点的讲就是私生子,而且婚前子女还需要写抚养权协议的,大多都是因为父亲或者母亲根本就没有打算结婚,但是大人们不结婚并不......


·确立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一般来说,在劳动者入职之前,双方会签署劳动合同,使得劳动关系得到保障,也会约定劳动期限。在劳动期限届满后,若任何一方后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