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偿保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无偿保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的,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情况下,只要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时候,才会承担赔偿责任。
  
  
  二、订立无偿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
  
  
  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委托帮忙代管物品的情况很多,一般不会收费。这种免费保管的行为在法律上叫“无偿保管合同”。一般情况,只要尽到了相应的责任,不存在过失的话就不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或由于过失而发生意外,即便是“免费保管”,还是要赔偿。
  
  
  无偿保管合同,是寄存人无须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的认定,主要看当事人的约定,但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推定为无偿。如果保管合同明确约定保管是无偿的,寄存人则无须支付保管费;如果保管合同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且依合同意旨和惯例也无法确定是否应当支付保管费的,则该保管合同推定为无偿,寄存人无须支付保管费用。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见,是否承担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虽说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其注意义务较有偿合同较轻,但保管人还是应该尽到与保管自己所有物相同的义务,所以,只要尽了一般义务,能自证其无重大过失,便可以免赔偿责任。但如果有重大过失,还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
  
  
  所谓过失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的主观心理状态,即行为人对应负注意义务的违反。注意义务一般有3种不同的标准:
  
  
  一是普通人的注意,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只要稍微注意,即可预见的情形;
  
  
  二是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注意,是指应以行为人平日处理自己事务所用的注意为标准;
  
  
  三是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是指具有相当知识经验的人,对于一定事件的所用注意作为标准。而如果违反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则应认定为重大过失。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的订立对于双方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只有拥有合同双方才能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只要约定好这份合同就会起到法律的效益,所以,合同出现了纠纷那么就要想法的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段和谐的婚姻关系
      一段和谐的婚姻关系,往往需要婚姻双方的维系。当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无法再进行下去的时候,双方都有权提出离婚。在离婚的案件下有时是只属于一方的责......


·一、劳动手册没交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手册没交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


·最高法什么罪不能减刑
      最高法尚未规定不能减刑的罪行。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都可以减刑,死缓也可以减刑(立即执行死刑的不能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


·销售假冒伪劣产的口罩会负什么法律责任
      销售假口罩要负的法律责任有:1、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


·一、婚姻中婚外情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婚姻中婚外情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的,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加班费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外,要是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也是可以的,但要控制加班的时间,同时还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那么您知道劳动者的加班费支付标准是......


·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合法吗,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劳动者,需要在受伤后一年内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要求,并需要带齐相关材料交由社保局进行认定。社保局需要在新的期限内做出是够受理......


·16岁可以打工吗
      16岁打工合法。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就是合法的劳动者了。不过也是属于未成年人,在劳动中也会有特殊答保护,如不能从事重体力、定时体......


·企业破产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企业破产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


·洗钱罪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洗钱罪会受到怎样的惩罚根据《刑法》规定,需要区分自然人犯本罪还是单位犯本罪,主体不同实际的量刑标准也不太一样。1、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


·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 一、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
      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一、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不会被扣分,小孩不能坐副驾驶并没有明文规定,也不会因此对此进行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