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合伙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一、普通合伙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普通合伙离婚财产分割方法也是均等分割。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这样的情况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而由一方经营管理,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可以采用转让份额的方式,即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一方继续经营企业,企业财产评估后夫妻一方将应得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补偿;如果夫妻双方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也可以解散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割。
3、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退伙,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者由其他合伙人购买份额,退伙财产归夫妻一方。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
综上所述,普通合伙形式开的公司是由夫妻拿钱设立的话就肯定会面临离婚时被分割的风险,而法律上也只是简单地对财产的性质认定并要求夫妻财产平等比例分割的规定,具体情况就需要夫妻自己决定是否平分或者要求一方拿钱而另一方退出合伙的情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普通合伙离婚财产分割方法也是均等分割。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这样的情况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而由一方经营管理,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可以采用转让份额的方式,即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一方继续经营企业,企业财产评估后夫妻一方将应得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补偿;如果夫妻双方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也可以解散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割。
3、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退伙,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者由其他合伙人购买份额,退伙财产归夫妻一方。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
综上所述,普通合伙形式开的公司是由夫妻拿钱设立的话就肯定会面临离婚时被分割的风险,而法律上也只是简单地对财产的性质认定并要求夫妻财产平等比例分割的规定,具体情况就需要夫妻自己决定是否平分或者要求一方拿钱而另一方退出合伙的情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是对土地使用的一种权利,是土地所有权的象征。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主要是把土地进行转让,出租等方式来......
·内蒙古五险一金查询怎么样?
通常来说,“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保障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各个......
·商标注册第35类具体是什么
商标注册第35类具体是什么?商标注册第35类是: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35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在于:1、对商业......
·股权转让三方都要交税吗
是的,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做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交费吗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交费吗强制执行是指案件判决以后,相关人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书。而且法院的强制执行是需要由当事人提起申请的,法院才会根据实际情......
·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
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一、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新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
·一、交通事故实收入六千误工费给多少?
一、交通事故实收入六千误工费给多少?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造成的实际误工损失赔偿,误工费的赔偿标准除了需要有工资收入证明之外,还需要确定了误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