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质押权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质押权的设立条件是什么质押权的法律问题,是我们在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组织等进行借贷的过程中常见的。当我们设立质押权的时候,我们需要的设立条件以及在质押质押过程中出现相关的名词,作为当事人的您,对关乎您切身利益的质押权是否有彻底的了解呢?的我们将为您解释质押权的设立条件和质押的相关的名词。一、质押权的设立条件是什么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必须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关系除可单独签订质押合同外,也可以由主合同的质押条款体现。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签订的质押借款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的规定。2、质物必须是可转让和可扣留的动产。3、质物交付质权人占有。《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此为质权成立的最重要的要件。质押合同属实践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并不必然成立、生效,只有在动产质权的标的物即质物交付时才成立、生效。二、质押的名词解释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金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上就是我们对质押权的设立条件和质押的相关的名词的解释。质押权的设立和抵押权的不一样,质押权要成立就必须交付,不交付的话就不能生效。质权的设立关乎您的切身利益,您需要对其有基本的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时能否将被告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以下简称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结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


·抢劫故意伤害区别包括什么
      抢劫故意伤害区别都有哪些第一,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不同。在索取债务过程中致人损伤的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与被致伤人之间通常存在引发事件发生的特定......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怎么赔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怎么赔?因为是停放期间被损坏,保险公司是免赔30%的高空坠物是要负的责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


·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哪些人
      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哪些人一、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哪些人1、民愤不是极大的;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


·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相信您都知道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是很多的吧,在土地被征收时可以凭借土地使用证获得相应的赔偿,拥有土地使用证,则可......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做?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做?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立即停车,并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保护现场就是尽量不改变现......


·汽车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汽车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一、全额付款方式目前全款买车是目前最为常见的购车方式,也是所占比例最高的付款方式。根据某汽车网站此前的一项调......


·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政策和税收政策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政策和税收政策是什么?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政策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


·法律规定房产完税发票吗
      法律规定房产完税发票吗?现在税收是我国很普遍的现象,各种税收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维护国家经济水平和谐发展的一种手段,缴纳税款是......


·欠款人死亡后可以要求其家人偿还吗
      欠款人死亡后可以要求其家人偿还吗欠款人死亡后一般不可以要求其家人偿还,但是如果对方有遗产的需要进行清偿,超过遗产的部分不需要清偿。继承遗产应......


·大学生盗窃罪会面临什么处罚
      大学生在校读书期间,有的因为家境贫困或者自身的原因,可能会做一些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偷盗,这种行为是会涉嫌盗窃罪的,但是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