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肇事罪赔偿伤残赔偿金吗?

交通肇事罪赔偿伤残赔偿金吗?
  
  一、交通肇事罪赔偿伤残赔偿金吗?
  
  交通肇事罪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根据《民诉法》与《刑诉法》的规定,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审理期间将起诉状提交到法院,也可以在刑事审理完毕后向法院单独提出民事赔偿起诉(这种方式有时间限制,在受伤后一内之内或者鉴定后一年之内)。
  
  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级伤残10%;
  
  二级基数×年限×90%二级伤残 9%;
  
  三级基数×年限×80%三级伤残 8%;
  
  四级基数×年限×70%四级伤残 7%;
  
  五级基数×年限×60%五级伤残 6%;
  
  六级基数×年限×50%六级伤残 5%;
  
  七级基数×年限×40%七级伤残 4%;
  
  八级基数×年限×30%八级伤残 3%;
  
  九级基数×年限×20%九级伤残 2%;
  
  十级基数×年限×10%十级伤残 1%;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害者受伤、残疾的情形都是比较常见的,对于任何的民事主体而言,只要是能够拿到伤残认定的结果,此时就可以要求肇事主体支付一定数额的残疾赔偿金,若是对方没有能力支付,也可以提出延期支付的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关宅基地是共有财产吗?
      一、关于宅基地是共有财产吗?宅基地不属于共有财产,但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共有财产。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宅基地不是夫妻的财产......


·如果担保人被起诉了怎么办
      如果担保人被起诉了怎么办一、担保人被起诉了怎么处理首先要搞清楚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保证担保,使用的时效与其他时效不同。根据不同抵......


·信用卡诈骗罪有未遂吗?
      一、信用卡诈骗罪有未遂吗?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


·保密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企业、银行、医院等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地方,都会涉及到隐私保护权,就像现在很多大明星在到很多场所都会提前做好保密工作,一方面是为了保密......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是怎么执行的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死刑是怎么执行的在死刑当中具体可以分为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般如果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话,那法律......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


·怎么让欠债不还的进监狱?
      怎么让欠债不还的进监狱?一、欠债不还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


·一、代通知金天数计算方式是正确的吗?
      一、代通知金天数计算方式是正确的吗?代通知金按照天数计算的方式是不正确的。代通知金的计算方式与天数无关,只与劳动者离职上月的工资金额有关。......


·欠钱不还怎么办无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怎么办无欠条怎么办?对方与其真的有欠债关系,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欠债关系的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


·女婿有车能给办低保吗
      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条件: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


·中止探视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孩子的探视权是没一位离婚的父母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探视权并不是永远都具备的权利,当你做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事情的时候,法院会经过审理中止你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