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止付协议有什么作用
首先我们先要了解一个概念,质押品一般是非固定资产,如存单,保单之类。而质押止付协议就是指你的这笔存款已经被质押,不能提取或拿到收益。这样做是银行为了防止风险的正常做法。以防在抵押期间这笔存款发生存取行为。冻结此笔存单。作为贷款的抵押。
二、贷款合同中关于存单质押止付协议的说明
通常来说,合同的质押财产(权利)的交付(登记)和保管的相关条目会有说明,为妥善履行本合同及完善质押担保手续,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后按甲方要求,将记载质押事项并签章(根据需要)的质押财产(权利)的权利凭证与其他质押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支取密码)于主合同项下贷款发放日当日交付甲方,并向有权登记机构完成出质登记手续;甲方指示乙方直接将质押财产(权利)相关权利凭证与其他质押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支取密码)交付给丙方,丙方收妥质押财产(权利)相关权利凭证与其他质押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支取密码)之日即视为乙方已完成交付义务。 甲方、丙方将共同向丁方出具《存单质押冻结止付通知书》,丁方应于接到《存单质押冻结止付通知书》后,按照丁方自身作为质权人同等的注意义务及审查标准验证《质押财产(权利)清单》项下质押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有无其他权利负担,同时丁方应办理《质押财产(权利)清单》项下质押财产(权利)登记止付手续。如《质押财产(权利)清单》中所列财产(权利)存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权利负担的问题,丁方应及时通知甲乙丙三方并将相关凭证退回甲方;如审验无问题,则丁方应妥善办理登记支付手续,并向甲方、丙方出具《意见确认书》。
存单质押止付协议即是对借款方的约束也是对贷款方的约束,保证存单在此期间属于冻结状态,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在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条例后签订存单质押止付协议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上述就是存单质押止付协议的内容。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处罚办案期限为多久?
行政处罚办案期限为多久?一般在谈及行政处罚时,我们会比较生疏。在我国,可以进行行政处罚的机构很多,但对于行政处罚办案期限来讲却没有统一的规定......
·如何防范手机充电泄露个人信息?
现在很多公共场所都按照了手机充电站,这种付费充电的方式给那些手机没电,又没带充电宝的人们提供了便利。很多人可能都用过充电桩为自己的手机充过电......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一、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一)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
·离婚案件的多发
离婚案件的多发,一方面是因为社会潜在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夫妻双方自身的原因,在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问题占据了主要缘由,因此离婚案......
·一、喝酒开摩托车交通事故会几年?
一、喝酒开摩托车交通事故会几年?喝酒开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判处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
·在我国国家缓刑能工作吗?
一、在我国国家缓刑能工作吗?缓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工作。在刑法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
·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
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一、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
·土地使用权的起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的使用权,只要并非是集体经济类型的土地,都是有年限的限制的,在年限届满之后,若民事主体没有提出续期的请求,那么相关的国家机关,就可以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