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驾照换证需要什么手续?

驾照换证需要什么手续?1、准备2张一寸照片,体检合格证明,其中的一张照片贴在体检表的右上方,另一张留着换新证用。2、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到办证大厅,填写换证申请表,然后把证件和体检合格表、换证申请表交给工作人员,缴纳10元的工本费,就等着拿新证了。3、换证前要先查一下有没有没处理的违法记录,有的话,要先处理掉,否则不给办理换证的。4、换证可以提前90天进行,合理安排时间,不要过期,过期没换证的,交警查到你,要罚款50元,不扣分。5、换证准备的照片和体检证明最好在交警队办证大厅直接办理,两项各收费10元,否则自带的怕不合格,还要重新拍照、体检耽误时间。6、换证是当场就办理完毕的,但一些大城市需要几天的时间,但最多不能超过15天,必须办理完毕,然后通知你去取新驾照。二、申请转入换证特殊情形:驾驶证在实习期内,网络数据不稳定,不能进行网上核实工作,车管所就会建议实习期过后才办理,A类B类驾照必须过实习期参加文明考试后办理(实习期就是一种时间标记,A类B类实习期结束后的考试必须在有标记的核发地车管所才能申请)。三、所需资料:(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属于遗失的填写遗失书面声明);(四)《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属于申请人同时申请有效期满换证的,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五)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3张(当地要求提交数字照片采集回执的请一并提交)。在驾照到期后,驾驶人员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来获得具有新的使用期限的驾照,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上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涉及到违法事项而被吊销驾照的,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是谁,谁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是谁,谁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首先需要该商标属于注册商标,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才有可能成为驰名商标。那么您......


·起诉离婚法院下传票后对方消失怎么办?
      起诉离婚法院下传票后对方消失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工伤赔偿有哪些?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工伤赔偿有哪些?(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1.格式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


·实际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
      在异地起诉离婚的,一般是夫妻中一方已经不在原来的住所地了,此时原告依法起诉离婚,就需要到对方现在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但其实不同时异地起诉离婚还......


·车辆撞人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辆撞人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车辆在运行过程中撞到了人,此时在保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就要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这个车辆撞人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很多人对......


·如果结婚三个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选择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财产、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产生分歧纠纷,一方提出诉讼就会由......


·一、无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金吗?
      一、无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金吗?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


·走高速公路没交过路费怎么处罚
      走高速公路没交过路费怎么处罚一、走高速公路没交过路费怎么处罚《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


·工程误工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工程误工费会计分录怎么做?1、付给工程队的误工费应该按照应付工程款的办法做账;会计分录①发生时借:建设安装投资_____贷:应付工程款(误工......


·一、如果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一、如果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