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企能随便辞退员工吗?

私企能随便辞退员工吗私人企业不可以随便开除一个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或赔偿吗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 1;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私企一般是指私人企业,其实现在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其实都是在私企的范围内,因为私企是与国有企业相对的,只要不具有国有性质,那么就都应该属于私企这个大范围内,当然外资企业除外。而作为私企若是需要将员工辞退,此时也需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规定的法定情形执行,并不允许随意辞退员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有哪些?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有哪些?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
      现有的公司种类中占据主要的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但是不管是哪种公司都必须设立法律要求的法人来代表公司处理事务,很多人只看到了法人能够拥有的责任,......


·合伙人商标抢注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合伙人商标抢注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会,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


·四平引水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四平引水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四平引水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定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定试用期吗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


·最新辽宁省北镇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北镇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北镇市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北镇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北镇街道、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富......


·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给抚养费
      一、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给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司法鉴定回避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一项非常需要专业水平和专业器械的工作,为了保障司法鉴定的结果更加准确更加有说服力,因此司法鉴定规定了很多的制度,其中最常见的一种制......


·仲裁员受贿可以申请撤销裁决吗
      仲裁员受贿可以申请撤销裁决吗可以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


·如何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
      实践中,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的有哪些?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


·老年人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老年人立遗嘱需要公证吗老人立遗嘱不一定非要到公证处,也不一定非要公正。遗嘱是自己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可以由老人自己写,也可以找他人代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