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经济嫌疑人被二次退侦的原因一般是什么?

一、经济嫌疑人被二次退侦的原因一般是什么?
  
  经济嫌疑人被二次退侦的原因一般是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足。
  
  (1)退回补充侦的原因可能是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
  
  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
  
  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
  
  (2)侦查活动不合法
  
  《刑事诉讼法》第43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分别对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的活动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且后者还赋予人民检察院就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对侦查活动中以非法方法搜集的证据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因此,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或有其他程序违法或不完备的地方纳入退回补充侦查范畴,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切实可行的。这里侦查程序违法或不完备应理解为“侦查中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具体可有两种情况:
  
  ①严重侵犯诉讼参与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如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
  
  ②主要证据的搜集严重违法,导致证据证明能力存在缺陷难以采信,如以引诱、欺骗等方法向有关证人搜集证据。
  
  检察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理由是各异的,但是退侦的理由一般都是证据不足以量刑,若是公安机关已经侦查结束,并且此时检察院已经将案件退侦超过了两次,此时就只能按照民事主体并没有触犯刑事法律来处理,故此必须要将其无罪释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用卡欠十一万会判多久
      信用卡欠十一万会判多久信用卡欠十一万会判5-10年。按照刑法和高院、高检相关司法解释,信用卡恶意透支10-100万的,除罚金外,量刑5-10年。首先......


·援助律师能不能拒绝辩护,有哪些情况
      一、援助律师能不能拒绝辩护,有哪些情况《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商品房贷款可以提前还清吗
      可以提前还清。先到银行查清尚欠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全部还清所余贷款,然后由银行出具还清的证明和同意涂消房屋抵押的证明,之后再到房管局办理涂消抵......


·传播淫秽物品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传播淫秽物品处罚标准是怎样的1、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


·关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是多少?
      关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是多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的,一般认为属于过分高于损失,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拘役与缓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拘役与缓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2......


·国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自诉的范围是什么?一、国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


·民事诉讼再审审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再审审限是多久?一、民事诉讼再审审限是多久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形下,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如果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可以......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现今交通事故频发,儿童车祸屡见不鲜。究其原因,往往是出于儿童自我保护与应变能力薄弱,驾驶员的疏忽以及其它意外情况的发生......


·通常交通事故工伤怎样处理
      一、通常交通事故工伤怎样处理?(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民法总则中诉讼时效的适用有哪些
      民法总则中诉讼时效的适用有哪些规定?我国民法当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已经相当的详细了,诉讼时效其实就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以后,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