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有哪些

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有哪些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二、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的相同和区别相同点?1、两者的代理权或代表权都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的,而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其2、两者都以被其所代理或代表的当事人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3、两者行为的后果均归属于被代理或被代表的当事人,而不由代理人或代表人承担。不同点1、产生的基础不同。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产生于亲权和监护权;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产生于职务上的职权与职责。2、代理或代表的对象不同。法定诉讼代理人代理的对象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对象是法人。3、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同。法定诉讼代理人只限于在诉讼过程中履行代理职责,而且还须以被代理人在此期间无诉讼行为能力为前提;法定代表人始终代表法人履行职责,不管是否发生诉讼。4、法定诉讼代理人不能被其所代理的当事人更换;法定代表人可以被其所代表的当事人更换。5、法定诉讼代理人与其所代理的自然人是两个独立的主体,他们之间存在着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法定代表人与其所代表的法人不是两个独立的主体,他们之间不存在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法人是拟制的,其权利能力必须通过法定代表人来体现。很多时候一说到“诉讼”中的参与人,不少人就直接认为是律师,但其实就诉讼代理人来看,只要符合了规定条件要求的,那么就可以成为诉讼代理人,法律中并未强制性要求诉讼代理人只能是由律师担任。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诉讼当事人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多数也会选择委托律师来担任诉讼代理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质押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有哪些?法律效力哪个优先?
      质押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有哪些?法律效力哪个优先?一、质押权与留置权的区别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


·合同法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在民......


·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标准都有哪些规定?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都是我国道路安全较为普遍的犯罪行为,这类行为是由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者造成的违法犯罪案件。我国又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相应的有哪......


·用人单位如何处理工伤纠纷?
      用人单位如何处理工伤纠纷?1、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为了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政府需要进行一些公共工程建筑,完善基础设施。在市政工程施工完毕以后会有专门的监督机构根......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子女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子女一、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子女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程序是什么?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首要程序,凡是劳动争议,必先经过仲裁。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


·税收滞纳金及罚金罚款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税收滞纳金及罚金罚款的概念分别是什么?1、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


·老公打老婆法律怎么判
      家暴者,虐待家庭成员,受害者要求处理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家暴情况犯上刑法的,将按照法律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要多久?
      一、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要多久?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在生育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关于遗产公证,只要前期手续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