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嘱继承需要公证吗?

遗嘱继承需要公证吗
  
  不需要。
  
  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与《民法典》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1、准备好权利证明、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
  
  2、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亲属的具体情况,没有子女的还要注明没有收养过子女。
  
  3、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的证明。一般有相应业务部门的医院都可以开具,专科医院最好。在医院需要先由门诊大夫问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的检测。最后回到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
  
  4、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书的份数。
  
  提醒:
  
  公民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可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但不要委托他人代理。如果立遗嘱人到公证处有困难,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立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公证。
  
  公民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及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办理处分房产的遗嘱公证,得带上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和户口。
  
  立遗嘱者无需跟当事人商量,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遗嘱内容应当对当事人保密。遗嘱可以委托律师或与本人家庭无利害关系的人保存,也可以交给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者生存期间,有权处置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如将遗嘱中处分的房屋卖掉以维持生计,其财产以遗嘱生效时为准,有多少算多少。
  
  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往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具体的方式,而其中就包括了公证遗嘱,此时是通过公证方式来订立遗嘱,如果没有办理公证手续,自然无法形成公证遗嘱。但除此之外,通过其他形式订立的遗嘱,并不要求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界定图片是否侵权?
      如何界定图片是否侵权?一、如何界定图片是否侵权?界定图片是否侵权需要判断是否存在法院当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界定图片侵权主要是存......


·医疗纠纷调解不成怎么办
      医疗纠纷调解不成怎么办一、医疗纠纷的调解组织依主持者的性质,调解可以分为:行政机关的调解、民间(组织)调解、法院附设的诉讼前调解等。就我国的情......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何确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何确定?我国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但是由于我国是人口大国,并且有些地方的土地开垦效果不佳,导致人均拥有的土地......


·入职准备
      入职准备1、人力中心向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书》;2、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通知新员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项:所需资料、体检以及其他须知......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相关程序。但是,因为种种原因,需要注销超过购房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可是,很多人对有关房产合同的注销的政策......


·对于判处缓刑期满后醉驾还可以出国吗?
      对于判处缓刑期满后醉驾还可以出国吗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判处缓刑期满后,并不影响办理出境手续。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除外。对于醉驾还可以出国吗......


·一、对于盗窃会不会丧失继承权?
      一、对于盗窃会不会丧失继承权?对于盗窃是不会丧失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公司要求调岗,劳动者如何处理?
      公司要求调岗,劳动者如何处理?一、公司要求调岗,劳动者如何处理?1、劳动者若对调整工作岗位不同意,应当和用人单位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不应该用......


·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对于您来说是很重要的,在结婚的时候,您肯定没有想太多。但是,由于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和节奏都比较快,有时婚姻生活反而显得很脆弱。离婚以后,夫......


·什么情况需要进行版权登记 ?
      什么情况需要进行版权登记?一、什么情况需要进行版权登记首先,创作作品一方面是自己的兴趣,实现自己的人身价值;另一方面就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


·如何辞退有养老保险的员工
      如何辞退有养老保险的员工单位给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辞退有养老保险的员工,需给支付补偿金,但无需继续为员工缴社保。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