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郑济高铁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郑济高铁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郑济高铁征地补偿规定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应按照土地法规定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征收土地的过程当中需要由被征收的土地者提供相应的配合。只有这样才方便,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土地征收,也能够尽快的将土地征收的补偿款项发放下去,对于国家和被征收土地者来说是一个双赢的举措。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有着明文规定,无需担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的规章制度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的规章制度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企业的规章制度要合理合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应当履行一定的民......


·一、离婚协议概括约定财产是否合法?
      一、离婚协议概括约定财产是否合法?离婚协议概括约定财产是合法的,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异需要分割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各......


·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要怎么处理
      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要怎么处理一、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要怎么处理违法停车告知单本身就起着告知的作用,只要见到自己车上有告知单,就证明已因违法停车......


·我国规定的哪些情形不能构成为单位犯罪
      单位一定要通过合理的途径在市场当中和其他同一类型的企业去公平竞争的,因为我们通过一些不正当的做法所谋取的利润其实都是属于非法利益的,为了满足......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怎么用?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怎么用?(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个人申报工伤时限
      30天内,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采取监视居住条件具体有哪些
      采取监视居住条件具体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都有哪些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都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怎么确定
      对于新入职的劳动者,其实用人单位很多时候都会与其约定试用期,而在试用期内其实劳动者所能享受到的待遇,可能就稍微要差一些,因此从劳动者角度来分......


·股东出资期限怎么计算?
      股东出资期限怎么计算?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1、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


·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及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及处罚是怎样的?一、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及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