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定金收据应该怎么写

一般定金收据应该怎么写?收到乙方________交来(具体某事项)定金_________元整。双方协商约定于____年__月__日前签订合同,否则定金不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付款人(乙方):收款人(甲方):时间: 年 月 日二、订金与定金的区别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三、定金罚则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3、《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定金能起到的作用就是担保,在写定金收据之前,要先了解一下国家对定金的上限是有所限制的。如果对购买的这件物品还犹疑不定就不要轻易支付定金了,因为定金收据中也写的很清楚,无故违约定金是无法退还的。格外要注意的是区分定金和订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还承担原债务吗?
      公司法人代表,是一个自然人,有相对应公司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往往很多人都容易和法人这个概念混淆,其实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法人代表的是一个营利性的......


·银行卡贩卖判刑标准如何规定的
      倒卖银行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最高能判处10年。《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有那些?
      我们在单位中如果遇见单位犯罪该怎么办那,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有那些,我们平常的职位在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中有没有,我们应该了解一下,在以后的......


·专利产品代理合同范文怎么写?
      专利产品代理合同范文怎么写?在如今的社会上,为了顺应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鲜行业的诞生,社会有需求,就会有相应的行业成立,在如今,很多人......


·资金挪用辩护方案包括什么?
      一、资金挪用辩护方案包括什么?辩护方案的内容分为三部分:1、事实和证据辩;2、定性及适用法律辩;3、量刑辩。——指控的事实存在漏洞:(1)不是犯罪事实......


·一、唐山工伤十级赔偿多少?
      一、唐山工伤十级赔偿多少?赔偿七个月的工资以及因工所负的伤的医疗费用以及医疗期间本人的工资。工伤十级赔偿有下列项目:(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


·解除劳动合同职工退休明身份如何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职工退休明身份如何证明?写清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就可以了。二、员工快要退休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


·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如......


·外观专利权被侵权要注意什么
      外观专利权被侵权要注意什么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主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


·行政处罚法最新版本实施机关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法最新版本实施机关是什么?(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


·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吗
      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吗一、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吗?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国家已经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辆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