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起诉后撤诉不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后撤诉不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起诉后申请撤诉诉讼时效是需要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二、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处于同原告相同地位,也可申请撤诉,但他的撤诉并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诉讼的正常进行.(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3)撤诉必须合法(4)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5)必须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6)必须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三、民事撤诉的后果1、撤诉申请被法庭裁定准许后,诉讼即告终结,亦即终结审判程序。撤诉本身也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中的一种重要的结案方式。而且从服判息讼,构建社会和谐的视角来看,撤诉的社会效果似乎仅次于调解。2、在诉讼程序上视为从未起诉,只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则原告仍有权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因为撤诉仅仅是在程序上予以终结,对原、被告、第三人,或者上诉人、被上诉人之间所诉争事实的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并未作实质性处理,故原告或上诉人所撤回的也只是起诉或上诉的的诉讼权利而已,并不是放弃其实体权利,原告在撤诉后一定期间内可以随时起诉(婚姻案件法律规定如无特别情况,原告撤诉后在六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属于例外),亦不违反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3、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撤诉能否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在司法实践乃至于法律学界仍有不少争议。通说认为,撤诉也是起诉的一种,是当事人行使诉权,主张民事实体权利的一种方式,既然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中有起诉,那么撤诉亦不能例外,不能仅仅将撤诉理解为“视为从未起诉”,从而造成本来时效中断而可以支持的案件而驳回了当事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造成错误的裁判。《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民法通则》对当事人撤诉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没有明文规定,其他法律、司法解释也未予以明确。但是,在某些基层法院的司法实践中,有这样的情况:案件受理后,经过法官的庭前工作或者当事人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在开庭宣判之前原、被告双方经人民法院调解已经达成协议,或者已经按照该协议履行了义务,但法院却按撤诉来终结案件。这种做法不仅混淆了撤诉与调解结案的界限,而且使原告客观上否定了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同时也把已经达成的协议或者已经实现了的诉讼请求给否定了。这是自互矛盾的结案形式,在实践中应给予坚决杜绝。可见,认为撤诉不中断诉讼时效的这种想法本身就是错误的,所以说,即便在撤诉之后也不是没有机会重新提起诉讼了,而且在理论上不会因为诉讼时效的问题受到任何限制,除非原告在正常情况下延误了诉讼时效。只不过,原告也要充分考虑清楚撤诉的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
      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一、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征地补偿纠纷属于三级案由。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


·专利申请费用流程是什么样的?
      专利申请费用流程是什么样的?一、申办对象资格1、受理申请人(专利权人)或代理机构代理的涉内案专利费。2、不受理涉外专利或涉及PCT专利的专利费(......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整个工程项目由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构成,工程质量评定应该分级进行,首先从分项工程开始,最后到单位工程。因为工......


·房屋产权年限如何计算,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的产权的年限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困扰您的问题,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那么,您知道房屋产权年限如何计算吗......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要一起偿还吗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要一起偿还吗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


·行政案件开庭后多久出判决
      行政案件开庭后多久出判决?《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事业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到哪里进行?
      事业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到哪里进行?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


·2023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


·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投资理财的财富地位在人们心中越来越重要
      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投资理财的财富地位在人们心中越来越重要。更多的人参与到投资理财当中,得到机遇的同时,也撞上很多陷井,甚至有很多具备专业......


·遗嘱的效力问题
      《民法典》规定了四种遗嘱无效的情形,这四种情形属于遗嘱的实质无效,出现这些情况,遗嘱当然无效,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和补救措施。1.无民事行为能......


·大同市灵丘县规定的产假多少天
      产假多少天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