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事故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发生医疗事故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医疗事故是指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违规操作,违法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假药等或者是由于重大的医疗过失导致患者的人身受到损害的事故,这种医疗事故一般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只有在某些情形下才要承担刑事责任。发生医疗事故以下情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有构成了犯罪才能有相关的定罪量刑和刑罚处罚,销毁、隐匿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可能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罪。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此情节成立的犯罪是医疗责任事故罪。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成立的罪名符合该情形的有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和第290条第1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刑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医疗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成立的客体是或者许可证的医院诊疗人员和护理人员,其医疗过错造成了患者身体受损的损害结果,且有因果关系。二、犯医疗事故罪怎么量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量刑情节: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情节可以分为法定的量刑情节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医疗事故罪也适用这些量刑情节。法定情节包括从重处罚的情节,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情节,酌定量刑情节则包括犯罪的动机,犯罪的手段,犯罪当时的环境和条件,犯罪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犯罪侵害的对象,犯罪人一贯的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在一般的犯罪中,对犯罪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犯罪人一贯的表现强调不多,当时在医疗事故罪中,损害事实和行为人的一贯表现却是相当重要的量刑情节。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罪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在一些情况下,虽然有发生医疗事故但并不满足医疗事故罪的入罪条件和入罪标准,此时也不能按照刑事犯罪来对待处理。至于对医疗事故的处理,自然不会牵扯到刑事责任。一般涉及到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即除了需要对患者或其家属作出赔偿外,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对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作出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后必须分居吗 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因为感情出现了问题而走到了离婚这一步,然而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此时双方可能就开始分居生活了。那从法律角度来看......


·非法经营罪400万判多久
      非法经营罪400万,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哪些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哪些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4、......


·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才行
      罪犯在判刑之后,需要实际到监狱等机构服刑,而在此期间,就有可能适用监外执行。当然,前提还是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罪犯适用监外执行需要什......


·工伤认定后怎么报销
      工伤认定后怎么报销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非法采集血液罪是指什么?
      非法采集血液罪是一种选择性的罪名,其全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这个罪名听起来并不熟悉,很多人不了解其真正含义。那么,非......


·一、交通事故商业保险赔偿误工费会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商业保险赔偿误工费会赔偿吗?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


·无固定劳动合同公司搬迁有赔偿吗?
      无固定劳动合同公司搬迁有赔偿吗?有经济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


·被批捕了是不是很严重?
      一、被批捕了是不是很严重是的,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土地是国家的,但是您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过程是十分的严格的,而且您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