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强迫写下借条怎么办?

被强迫写下借条怎么办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搜集。3、在对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应诉,就出借人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等方面予以抗辩。二、如何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三、法院认定被胁迫写下借条有哪些因素法官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论证:1、对双方陈述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2、对借条形式的审查。3、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四、哪些借条法院不支持1、过期借条。从法律上讲,没有借条过期的说法,只有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在2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款,诉讼时效未过,可以到法院起诉。2、赌桌借条。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是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3、传销入会费。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打下的借条,名义上是借款,实际上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4、撕毁的借条。被撕毁的借条作为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书证原件,可采信度较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5、借条复印件。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的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法院不予支持。签订借条肯定是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时也要求实际发生了借款行为才行,一般借条的成立是以交付了借款为准。所以,在受到他人胁迫的时候签订下的借条,建议可以要求对方举证证明实际交付了借款,若对方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个时候对当事人来讲也是比较有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诈骗与招摇撞骗的区分有哪些?
      诈骗与招摇撞骗的区分有哪些?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


·业主如何举报工程质量问题? 对于购买商品房的业主来说,是十
      业主如何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对于购买商品房的业主来说,是十分关心房屋的质量的。如果商品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会影响业主的正常使用,严重者会危及生......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最新是什么?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最新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环境问题一直是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其中,在现实生活中,污染最多的也就是水源了,这种污染是十分......


·行政诉讼第三人举证期限和送达
      行政诉讼第三人举证期限和送达您如果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与到诉讼过程中的话,一定会注意到你将具有举证的权利,那么行政诉讼第三人举证期限有什么规......


·一、合法监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一、合法监护人的范围有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


·离婚协议书男方抚养孩子的情况范例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男方抚养孩子的情况范例是怎样的?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如果还未生育子女的,只需要就家庭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就可以申请离......


·一、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开设赌场罪获利500万,退赃怎么退
      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决定退还赃款赃物的,案件在司法机关的哪个办案程序中,就退还给哪个机关。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应当退还给公安机关;如果是在检......


·我国法律上体现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存在。租售
      我国法律上体现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存在。租售同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租房的压力,但是也有一部分人租不起房子,反而租售同权给房东......


·异地怎样起诉离婚手续怎样进行
      我国是一个人口流动性非常大的国家,生活中,很多的夫妻其实也是出于异地分居的状态。其实,正是因为如此,这也是导致夫妻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


·一、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判断的意义是什么?
      一、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判断的意义是什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判断的意义是:判别单位对员工的辞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单位和国家的相关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