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构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一、构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碍;
  
  2、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3、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5°;< p="">
  
  4、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30厘米;
  
  5、一侧全肺缺失并需胸改术;
  
  6、肺功能持续重度损害;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肝缺损3/4,并有肝功能重度损害;
  
  10、食管闭锁,摄食依赖造瘘;
  
  11、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12、全胰缺失;
  
  13、小肠缺损大于3/4,普通膳食不能维持营养;
  
  14、肾功能部分损害不全失代偿;
  
  15、两侧睾丸、副睾丸缺损;
  
  16、阴茎缺损或性功能严重障碍;
  
  17、双侧卵巢缺失;
  
  18、未育妇女子宫全部缺失或大部分缺损;
  
  19、四肢瘫,肌力Ⅲ级(三级)或截瘫、偏瘫,肌力Ⅲ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0、双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
  
  2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
  
  22、肩、肘、髋、膝关节中有四个以上(含四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的是,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按70%计算;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计算;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按50%计算;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七级伤残)按40%计算;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按30%计算;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十级伤残)按10%计算。
  
  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直到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分别对应了人身伤残的1-10级。而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则是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情况,至于四级医疗事故一般来说是不构成伤残的,那么在赔偿上也不会那么多。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对应的就是三级伤残,在赔偿的时候建议双方先协商,除此之外还可以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寻求行政救济,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仲裁裁决管辖的法院如何确定?
      执行仲裁裁决管辖的法院如何确定?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是《劳动争议仲裁法》当中51条规定,应当由进行仲裁的当地人民法院来进行执行,发生法律......


·公司法人代持股份协议是什么?
      公司法人代持股份协议是什么?我们您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管是国家,还是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国家运用法律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维......


·抓到招摇撞骗罪能判缓刑吗
      抓到招摇撞骗罪能判缓刑吗一、抓到招摇撞骗罪能判缓刑吗满足判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


·上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上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一、上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男方: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作用?
      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作用有哪些一、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作用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


·婚姻无效后再次结婚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即为合法夫妻。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夫妻即使进行了结婚登记,他们之间的婚姻仍然是无效的。无效婚姻可以请求法......


·一、劳动局会给我算工伤残疾赔偿金吗?
      一、劳动局会给我算工伤残疾赔偿金吗?应当根据实际的伤残情况而定,一般造成了伤残鉴定等级伤残的需要进行赔偿。属于工伤职工因工伤而依法可享受的工......


·商标法规定撤销商标自始无效吗?
      商标法规定撤销商标自始无效吗?是的,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


·法律规定农民工欠薪赔几倍?
      法律规定农民工欠薪赔几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后,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途径依法索要拖欠工资和赔偿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


·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
      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一、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第一点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含义不同。工程结算含义: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


·一、起诉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一、起诉离婚抚养费多少钱?我国《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