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概念和区别是什么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概念和区别是什么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概念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由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如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对于有名合同的内容,法律通常设有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大多为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来改变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法律关于有名合同内容的规定,主要是要规范合同的内容,并非要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从合同法的发展趋势来看,为了规范合同关系,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各国合同立法都扩大了有名合同的范围,但这种发展趋势并非意味着对当事人合同自由的干预加强,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合同关系,促使当事人正确订约。无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因此即使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有名合同的范围,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仍然是有效的。可见,当事人可以自由订立无名合同。从理论上说,有名合同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讲,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所确定有名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而不仅属于《民法典》所确定的有名合同。中国《民法典》部分规定了十五类:有名合同基本合同类型,分别是: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民法典》规定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等。《民法典》又规定具体合同的类型如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凭样另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都属于买卖合同中的特殊类型,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是建设合同中的具体类型,这些具体合同类型也属有名合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可以确定《民法典》没有规定的类型,也属于有名合同,如《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司法解释也可以确定有名合同,如融资租赁合同先是在经济生活中使用,开始在法律上属无名合同,司法解释对其名称予以认定并确认响应规则时就构成了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统一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以转化为有名合同。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区分对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无名合同,则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另外,因为无名合同的内容可能涉及到有名合同的一些规则,因此,也可以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参照合同的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等对无名合同进行处理。例如对旅游合同来说,其中包含了运输合同、服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多项有名合同的内容,因此可以类推适用这些有名合同的规则。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应用的非常广泛,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之间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对于无名和它在人们的使用过程中会渐渐的变成有名合同,这也需要法律对无名合同进行一个统一的命名,才能够成为有名合同,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一、临时安置费(住宅......


·没离婚和别人有了孩子算重婚吗
      没离婚和别人有了孩子算重婚吗没离婚和别人有了孩子如果没有双方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则不算重婚,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可以起诉公务员为非法集资担保吗
      在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并且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有着很多手法。人们通常都是一不小心,或者是受到非法集资宣传高利润等的蛊惑,......


·职务侵占42万元判几年
      职务侵占42万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


·上下班途中工伤怎么认定
      上下班途中工伤怎么认定对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是否认定工伤此类的案件,应当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利益......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保时间是多久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保时间是多久除了一般的商品有最低保质期以外,您是否知道国家对于建筑工程也是有最低质保期的规定的。并且,理论上来说,工程完工以......


·抽象危险犯我国刑法有哪些
      抽象危险犯我国刑法有哪些一、抽象危险犯我国刑法有哪些罪名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


·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


·共兄妹三个老人立遗嘱怎么立
      共兄妹三个老人立遗嘱怎么立一、共兄妹三个老人立遗嘱怎么立?老人可以按照个人意愿立遗嘱,立遗嘱的方式共有五种,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实践中,不管你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作为购房者都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那到底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对于很多人......


·结婚登记程序分为这几个部分
      结婚登记程序分为这几个部分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