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质押合同无质权下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这时质权称为权利质权。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有质押合同无质权下的合同效力
质押合同的成立是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动产以交付为成立要件,不动产以变更登记为成立要件。所以说即使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抵押物未交付或者未转移登记则质押合同尚未成立。在有质押合同无质权的情况下,质押合同无效。这是一个债权效力和物权效力区分的问题。 质权合同适用合同法,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如无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办理行政手续的,成立即生效。质押权是物权的一种,适用物权法。质押权适用交付成立主义,即质押物交付给质押权人时,质押权方成立。 因此,质押合同和质押权是两回事。
综上所述,对于有质押合同无质权这个问题,我们提示质押合同已质押物交付或者转移为生效要件,虽然 质押合同签署完成但质押物未交付或转移登记则合同无效,所以无质权下的质押合同是无效的。对此,我们提醒您在签署质押合同前一定要明确质押物的权属。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涉黄拘留3天有案底吗
因涉黄无论是被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只要法院没有判决有罪的,当事人都不会有案底,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
·夫妻个人债务和个人独有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和个人独有财产离婚怎么处理?一方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与责任承担偿还责任,而是应当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
·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的区别是什么?
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的区别是什么?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条件: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
·为什么大型超市有五险一金?
现在在社会上,很多工作都要求去办理五险一金,包括在超市的一些工作都需要办理五险一金,那么很多人就想问了,为什么大型超市有五险一金?今天我们结合......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者需要紧急扣押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扣留和拘禁的惩罚手段,我国的拘留分......
·非法征用土地罪量刑标准细分有哪些?
非法征用土地罪量刑标准细分有哪些?非法征用土地罪量刑标准细分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
·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怎么办离婚案件被告不愿意或不能出庭的原因很多,比如:被告不愿面对原告,或不敢面对原告,或人在外地不方便出庭等等,那么法律......
·怎么算交通事故诉讼费用
若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方面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而交通事故诉讼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交通事故官司,这时需要起诉的一......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怎么写?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企业会进行预防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的项目。根据主单位招标的要求,在招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
·非法集资人数限制200人就不违法吗?
一,非法集资人数限制200人就不违法吗?非法集资人数限制200人也属于违法行为。所谓非法集资犯罪的必备特点“社会性”,就是指集资人向不特定的公众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