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怎么处理?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怎么处理?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1、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无条件并不表明土地使用权人没有义务缴纳土地费用。在物权制度的构造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在自动续期后是否缴纳或者如何缴纳土地费用,是一个与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没有关系的、待解决的其他法律问题。2、我国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和限期使用制度。实现国有土地的有偿和限期使用制度的基本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按照建设用途分为40-70年,其中“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为保障不动产权利的稳定和存续,实行申请续期制度,土地使用权人并同时负担相应的土地费用。二、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办众所周知,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限期使用,土地使用者应与国家(政府)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期限和出让金等等,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经登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而终止。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记而取得,因为自动续期而长期有效。该规定的意义在于: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权可以事实上长期存续的法律基础,成为本世纪以来我国重树民众创造和保有财富信心的最具价值的法律制度。3、《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那些主张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有条件的观点,不论其条件宽厚(例如象征性支付土地费用)抑或苛刻,都不是在解释而是在否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在城镇地区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之后,是可以在一定的期限范围内,免费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的,对于住宅类型的房屋,使用期限是七十年。在期限届满之后,无需提出续期的请求,土地管理部门会自动续期,房屋的拥有者只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让金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诈骗贷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贷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为了谋取私利,采用欺骗的行为,向银行或者其他一些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然后占为己有。这是一......


·期房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因而受到购房者的青睐。但是购买期房......


·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应收集哪些证据?
      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应收集哪些证据?在家庭暴力中,施暴者只要有暴力行为,就不会是只有第一次。所以,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


·疫情期间公司是否应该按时发放工资?
      疫情期间公司是否应该按时发放工资?疫情工资规定有哪些?按照合同支付工资时间确定。企业在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支付,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


·要承担正当防卫的民事赔偿责任吗
      行为人实施防卫的,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而在确认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即使行为构成犯罪,此时也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此时也......


·犯了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
      犯了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


·如果有行政处罚记档案吗?
      一、如果有行政处罚记档案吗?行政处罚都是要记入个人档案的,一般都是公务员才有,军人也有这样的处罚,都是要记入档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交通法规定违章停车扣分吗
      交通法规定违章停车扣分吗交通法规定违章停车扣分吗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在超市就职的职员超市有劳动合同吗?
      在超市就职的职员超市有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
      1、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在原合同的基础之上遵循法律法规适用范围的,签约双方或者当事人自愿对某一件事情或者某一约定共同达成统一意见、统一标准而签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