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嘱效力确认与继承诉讼区别

遗嘱效力确认与继承诉讼区别
  
  遗嘱的效力确认只需要到公证机关进行效力确认,而继承的诉讼是要通过诉讼审理的方式,由法院决定继承的份额的。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民法典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除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外,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中的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需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遗嘱纠纷如何打官司
  
  1、诉前咨询或委托专业继承律师
  
  2、确定纠纷管辖法院
  
  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
  
  3、写起诉书,准备起诉材料起诉立案
  
  4、了解诉讼技巧,遗嘱继承相关法规
  
  遗嘱是被继承人根据自己的意思自治而订立的一种遗产分割的法律文书,一般订立遗嘱是需要两个以上的人包括被继承人在场的,订立遗嘱,一般情况下都是书面形式,但是也存在口头订立的情况,由自己的律师代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间借贷中的形式有几种 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如下:
      民间借贷中的形式有几种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如下:1、企业集资型借贷。企业集资型借贷主要分为企业集资和社会集资。企业集资,主要是企业向股东、......


·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有关实质内容
      除了国民待遇和优先权的规定以外,〈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公约还规定了许多实质内容,在商标方面主要有:(一)商标的独立性。这一点规定在第六条,......


·法院受理上海民事诉讼费用标准?
      法院受理上海民事诉讼费用标准?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1、不满1千元的每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内必须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社会中还是有一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用人单......


·民事诉讼不告不理原则和规定
      民事诉讼不告不理原则和规定民事诉讼不告不理原则和规定不告不理,是指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就不能进行审判。具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没有原告的起诉......


·法律上关于他项权利的解释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上对于他项权利的解释,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其主要概括的法律知识,以及涉及到的法律权利。相信您对于此类知识了解不是很多,下面就由我们......


·保险公司残疾赔偿金参照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保险公司残疾赔偿金参照标准是怎么计算的?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2......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子女手续是什么?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子女手续是什么?一、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子女的手续是什么1、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2、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


·证明夫妻分居两年证据有哪些?
      证明夫妻分居两年证据有哪些?证明夫妻分居两年证据有哪些?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


·批准逮捕是否告知家人吗?
      一、批准逮捕是否告知家人吗?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是会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的。相关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