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身份证过期补办流程主要是什么

身份证过期补办流程主要是什么?1、申请人本人持材料向派出所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同时可办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手续;2、申请人在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一个月后,凭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属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注:受理时发放回执;3、申报材料:1)户口薄;2)旧身份证;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如属半年内第二次换领二代证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照片回执);4)左右手各采一手指录入指纹(通常采大拇指)。二、身份证有效期含义身份证的有效期,是指身份证从发证时间到使用期限结束的这段时间。我国公民身份证根据办理时不同年龄段,有效时长也不同,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身份证有效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身份证信息注销,为不影响正常使用,居民应在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重新申报换领新证。三、身份证丢失后被他人冒用犯罪怎么办?公安部:公民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 被冒用不担责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对冒用身份证者的法律责任有详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要注意的是,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而且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用证单位负有反复核对人、证一致性的责任,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用证单位不履行人、证一致性核对责任导致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换领身份证的这件事情本来就非常的简单,基本上和第一次办理身份证的流程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但目前我国没有开通异地办理身份证,所以,过期之前没有回到本地办理的话可能就非常的麻烦。同时更换新身份证的时候也需要向派出所交纳20元左右的工本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介绍卖婬罪取保会判多久
      是否会判实刑与取保候审无任何关系,只取决于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以罪态度等。至于会判多久很难确定,但能予以取保候审的案件通常不会太重。刑法第三百五......


·去法院起诉哪些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
      去法院起诉哪些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


·默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构成默示先期违约的条件是:1、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地成立。2、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3、预见的内容必须是对方将......


·行政裁定书(准许或不准撤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4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


·年工行提前还贷违约金是多少
      年工行提前还贷违约金是多少一、工行提前还贷违约金是多少提前还贷有无违约金,要看房贷按揭者当初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有约定则支付,没有约定则不需要......


·金融公司被立案侦查需要多长时间?
      金融公司被立案侦查需要多长时间?金融公司被立案侦查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因为我们国家对于公安机关的办案时间是有一个确切的规定的,如果说已经向公安机......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


·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有哪些?资金市场运作的根本,资金的作用有很多。现实社会中,很多人都将资金作为自己投资的基础,他们将资金投资到很多领域,......


·公司招收应届毕业生后档案如何处理?
      每年应届大中专学生毕业前后,都是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的黄金季节。作为毕业生,收到了心仪单位的offer后,应该如何处理自己的档案呢?很多人会把档......


·究竟如何讨债更有效 首先大写的重要!欠条不等于借条,借条的
      究竟如何讨债更有效首先大写的重要!欠条不等于借条,借条的作用相当大,是直接明确了借贷关系碍于情面,没打借条怎么办?神经大条,借条丢了怎么办?......


·劳动者要承担违约金么?
      违约金对违约方来说具有惩罚的性质,那么如果劳动者出现了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劳动者要承担违约金么??如果劳动者违约并不必然要承担违约金,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