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协议还是诉讼比较方便?

离婚协议还是诉讼比较方便?离婚协议相对于诉讼来说比较方便,《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二、办理程序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如徐汇区。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第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目前我们国家离婚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诉讼和协议,而离婚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孩子归属约定好,写在协议书当中就可以办理了。但是离婚诉讼的话,需要请律师向法院进行诉讼,法院再进行审理,最后做出离婚或者不离婚的判决相对来说是非常麻烦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法中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刑法中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什么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


·南京工伤鉴定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
      因工致伤或者因公致残都是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应的赔偿的,只是在申请工伤赔偿之前,必须要去做工伤鉴定,因为根据鉴定标准才会得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


·倒闭企业欠税应当如何处理
      倒闭企业欠税应当如何处理一、企业倒闭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清算是出现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


·南京市交通征地补偿有哪些?
      南京市交通征地补偿有哪些?一、征收土地费用1、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照苏政发〔2011〕40号文件以及工程沿线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实施细......


·寻衅滋事罪轻伤一级能判缓刑吗
      看具体情况。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订立合同双方: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


·交通肇事罪辩护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这个行业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不管你是处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可以请律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找到一个对的律师,对自己的帮助是非常大的,最近的交通......


·常见的债权凭证有什么?
      常见的债权凭证有什么?一、什么是债权凭证所谓的“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需要多少时间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需要多少时间一、民事诉讼一审期限需要多少时间1.普通程序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


·一、离婚协议不知道对方财产是否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一、离婚协议不知道对方财产是否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可以,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也同时规定例外的情形如下:1、当事人如果采用欺诈、胁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