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汽车违章在什么地方交罚金 一、汽车违章在什么地方交罚金?

汽车违章在什么地方交罚金
  
  一、汽车违章在什么地方交罚金?
  
  汽车违章在罚款单上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违章不需要交罚金,罚金是刑事处罚,违章只需要接受行政处罚。车辆违章不交罚款的后果主要是: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二、汽车违章处理扣分到哪里处理?
  
  违章扣分可以去车辆所辖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
  
  处理所需资料如下:
  
  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
  
  备齐以上三种资料,由记分人本人直接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处理即可。
  
  提示:如果是异地违章扣分如果达到12分(比如超速50%),很多地方必须要求车主前往违章地处理,非常不便。为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请遵守交规,文明驾驶!
  
  三、车辆违章处罚不扣分、不罚款的情况有哪些?
  
  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
  
  (一)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三)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新规对4种情形只警告不罚款不扣分的要求,是一项体现人性化执法的措施。但交警指出,这些要求并不是鼓励超速,即便是上述4种情形,也已构成交通违法行为,仍将被抓拍记录,只是处罚上有所调整。而如果这些行为造成后果,仍将被追究责任。交警提醒,驾车上路安全第一,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超速。
  
  除非交警对汽车违章的罚款标准是20元,这种时候我们把这20元直接交给交警即可,但汽车违章的罚款标准在200元左右的居多。如果没有任何的行政处罚通知单,完全可以不去交罚款,但有行政处罚通知单的话,也希望大家能够认真的看一下通知单上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到年龄退休公司辞退要补偿吗
      到年龄退休公司辞退要补偿吗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


·征收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国家和政府大力发展农村工业产业和道路交通建设,越来越......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


·医疗损害责任法的内容 医生本来是救人于危难的白衣天使,本应
      医疗损害责任法的内容医生本来是救人于危难的白衣天使,本应该成为病人的最好的良师益友,但是现在社会出现了一些缺少医德的医院,想从病人身上赚钱......


·什么是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考虑哪些要素?
      什么是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考虑哪些要素?一、什么是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考虑哪些要素?《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指导性意见(暂行)》:征地统一年......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最好尽力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争取取得受害者及家属的谅解。那你知......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只是轻轻地刮蹭了某人的车,如果他没有下车而是逃跑,就属于肇事逃逸。根据道路安全法的法律法规规定,在正常情况下将受罚......


·法院开庭多长时间通知?
      法院开庭多长时间通知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在生活中,在继承遗产的时候有时候会不可避免的遇到房产继承的问题,那么房屋继承协议书应该怎么样来写呢?格式是怎样的呢?(一)房屋继承协议书的第一......


·一、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条件是什么?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制度实施办法
      为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人民法院会建立司法鉴定人名册,在案件需要鉴定时,以尊重当事人主张和在名册中随机选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鉴定人。同时,为了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