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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辩护书应该怎么写?

刑事案件辩护书应该怎么写?
  
  一、刑事案件辩护书应该怎么写?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 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经过会见被告人、约见证人、庭审、质证,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所指控被告人 所涉嫌的罪名,存在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况,理由如下:
  
  (一)、本案关于被告人 有罪的几个主要证据均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1、关于 公安局 分局交通支队出具的第 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关于交通事故基本事实部分:
  
  第二、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错误:
  
  第三、适用法律错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逃逸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2、关于证人证言真实性存在如下问题:
  
  3、关于 公安局 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出具的尸体检验鉴定书,存在如下问题:
  
  首先,
  
  其次,
  
  (二)、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1、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2、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客观上无违法行为
  
  3、从因果关系方面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害人死亡系被告人驾车拖带所致
  
  根据我国《刑法》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结果犯罪。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车辆与受害人接触致死的结果。也就是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三)、本案的其他主要情节
  
  1、 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主动报案
  
  2、 被告人表现一惯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3、 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积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以上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结合本案证据及具体情节,查明舍取。
  
  辩护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对于刑事辩护书来说,需要辩护人提出自己对案件所有基本看法以及对其辩护人无罪的相关理由,和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相关意见和相关根据,一切都需要根据真实的证据和案件事实来进行判断,不能随意捏造相关事实和案件真实以此来帮助犯罪嫌疑人逃出嫌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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