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隐瞒精神病与他人结婚合法吗?

隐瞒精神病与他人结婚合法吗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几种疾病:1.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2.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3.重症智力低下,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综上,精神病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隐瞒病情结婚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 重婚的;(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二、配偶有精神病怎么离婚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当双方无法达到合意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由于精神病患者具有特殊性,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离婚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可以进行,故而精神病人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以法院判决的形式进行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而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要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换上了精神病,但是在婚后经过治疗已经痊愈的,那这个时候就不能再以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主张婚姻关系无效。若此时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也只能按照正常的程序办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在符合条件规定的情况下,最终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时能否要回结婚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离婚时能否要回结婚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一、相关概念阐释(一)质押质押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


·离婚没有收入能有抚养权吗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可能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离婚。当夫妻离婚之后,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孩子,是比较容易处理的。如果夫妻双方有孩子,对于孩......


·根据法律规定协议公证在哪里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协议公证在哪里公证?一、根据法律规定协议公证在哪里公证?根据法律规定协议公证在公证机构来进行办理。1、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自然人的名誉权是财产性的吗?
      自然人的名誉权是财产性的吗?自然人的名誉权不是财产性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


·怎样的情况下才能免除孩子抚养费?
      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夫妻双方会进行过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原则上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为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很多人......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有几种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有几种(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合同按日计息违约金可以吗
      合同按日计息违约金可以吗可以,《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下房贷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下房贷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疫情下房贷可以通过递交自己的一些基本的情况,比如说参加防疫工作的文件,然后向金融机构申请延期还款,疫......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类型有哪些?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类型有哪些?我国土地是公有制性质的,是归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所有的,而在集体所有制经济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便是其中之......


·小区土地使用证过期了怎么办?
      有些人可能比较疑惑的是,我们国家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定,因为对于小区来说,有些人可能并不是特别了解就随意使用的土地,那么如果对于这种情况下,小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