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二手房按揭贷款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按揭贷款要注意什么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2、贷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二、买房贷款办不了违约责任的承担: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有落实按揭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报送按揭贷款材料等致使银行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民法典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三)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贷款买房是当代很多人购房时选择的一种方式,尤其是随着现在各地房价不断上涨,能够一次性拿出全款购房的人或者家庭不多了,而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借银行的钱来买房,之后把购买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再慢慢偿还银行的贷款,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能够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实现部分购房者的购房梦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按揭房在离婚时该怎么分
      ?婚前买房并不少见,但由于房产是个人资产中的大宗投资,因此绝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一次性付款,而需要借助银行的力量,而且贷款期限较长,超过十年者比......


·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内容是怎样的
      针对一些比较常见,同时也是比较重要的罪名,最高法和最高检往往会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这样在对相关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法官才有具体的依据,作出的......


·专利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转让是什么意思经常听人说起专利权转让,但是您真的了解什么是专利权转让吗?对专利权转让的了解,不仅要知道具体的定义,还要清楚法律中规定的......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买房时需要看什么证件
      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应的证件。只有对方依法办理了这些证件,购房者才能放心的买房,不用担心出......


·诈骗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一、诈骗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深圳离婚抚养费判决书的规定是什么?
      一、深圳离婚抚养费判决书的规定是什么?深圳离婚抚养费判决书的规定是需要对于孩子的具体抚养费用来做出一个明确的判决,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


·女朋友未满十八岁一起开房住犯法?
      女朋友未满十八岁一起开房住犯法?与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女性在自愿的情况下开房的,不属于违法行为。但这个年龄段的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但如果......


·股权转让后的银行债务处理
      股权转让后的银行债务处理一、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应召开股东......


·民事诉讼二审立案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二审立案时间是多久?二审上诉到立案需要多长时间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