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外国人能在中国领证吗?

外国人能在中国领证吗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民政部 2003年9月25日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二、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的条件(一)相同国籍的外国人在我国结婚根据《民政部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条约的规定或互惠原则办理领事婚姻,但不得违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外国当事人也可以按照宗教仪式结婚,但若要使其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则必须按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二)不同国籍的外国人在我国结婚需要适用我国法律,但也要顾及当事人的本国法。上述批复规定,不同国籍的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必须持有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明、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国使领馆认证的由其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要结婚的外国人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时,可以为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同时,为了保证我国的婚姻登记在当事人本国或第三国有效,可以让婚姻当事人提供其本国法律准许在国外办理婚姻登记的有关条款予以参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登记结婚,此时鉴于身份的不同,需要外国人提供的证件材料是不同的。另外,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只能说婚姻关系是得到我国承认和保护的。而在他们自己的国家,这样的婚姻关系就有可能不会得到承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旷工几天可以开除所谓旷工
      员工旷工几天可以开除所谓旷工,就是指劳动者未经请假即缺勤,缺勤就是劳动者应到而未到岗工作。判断劳动者是否到岗工作并不以是否有考勤记录作为唯一......


·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审判时可以适用的法规有哪些?
      随着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各种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这一方面使得人们获取信息的能力得到加强,但也会导致公民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


·故意伤害对方要三十万不赔偿有什么后果?
      故意伤害对方要三十万不赔偿有什么后果?1、极有可能面临民事诉讼,如果因寻衅滋事行为导致受害人轻微伤,且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形下,对......


·商标侵权案件律师如何收费
      商标侵权案件律师如何收费?商标侵权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关于律师费用具体要看案件性质,如果属于刑事案件,每位律师据此都有自己的收费标......


·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
      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有哪些一、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的有关规定,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有:1、个体工......


·重庆车祸误工护理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车祸误工护理费用标准是怎样的?重庆车祸误工护理费用一天200元左右,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样的?
      说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它所针对的主体正是法律所承认的合法的夫妻之间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离婚的人,对于这些人来说,财产的分割是他们离婚程序中的......


·赌博罪罚金数额一般是多少
      从《刑法》中关于赌博罪的量刑处罚来看,其中不仅会对罪犯判处主刑,同时还会做出附加刑的处罚,而这里的附加刑就是固定的,即只能判处罚金。但是这个......


·按揭买房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当你在买房的时候选择按揭付款,那么就意味着此时要比一次性付款的人了解更多的注意事项,尤其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然的话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


·工伤伤残鉴定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在劳动市场上广泛存在着高危作业,故而,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也是经常发生的,一般来说,职员在受伤之后,是需要经过工行认定确定为工伤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