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侵权案件侵犯两种商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案件侵犯两种商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商标侵权案件侵犯两种商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案件侵犯两种商标的量刑标准是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根据我国的《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商标权罪的立案标准是:
  
  (一) 一些不法商贩私自伪造并且制造商标,或者为了销售这些擅自制造的他人的商标的标识数量在两万件以上,或者在自家商品上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并且通过此方法非法经营获利超过五万元,又或者是通过生产的他人商标违法所得的数额超过了三万元,达到上述的标准就可以进行立案侦查;
  
  (二) 再就是这些贪财的制造商,擅自制造了两种及以上这些伪造的商标标识,或者把这些自己生产出来的商标标识进行售卖从而获取利益的人,生产的两种伪造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的,或者通过私下售卖这些伪造的商标标识非法经营的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又或者这些违法所得金额超过两万元的,都可以以侵犯商标权罪名立案侦查;
  
  (三) 最后就是其他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的各种情节了,通常这些情节都是会比较严重的情节。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
  
  2、没有经过商标权所有人认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注册商标的标识;
  
  3、恶意伪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超过商标权所有人给予的权限恶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二)没有经过注册商标的法定所有人的认可,擅自在相同产品亦或相似产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具体情况涵盖以下四种:
  
  1、在相似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2、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3、在相似性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未经当事人认可采取以上行为,不管是故意或者过失,都构成了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
  
  (三)恶意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这类属于明知故犯型,销售者明明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却知法犯法,也构成了商标侵权。
  
  (四)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实施的其他侵权行为
  
  1、恶意为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提供仓库储存、物流运输、藏匿等滋生行为的。此类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前提条件。
  
  2、代销已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对此种行为采用过错责任的原则。
  
  3、在相同的商品上,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或者图形作为商品名称亦或商品装潢使用,并容易造成误认的行为。
  
  侵犯商标被判刑的案例中并不是犯罪嫌疑人侵犯了两种商标,有的时候就算侵犯了一种商标,比如侵犯驰名商标,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上亿元,并且让企业的名誉严重受损的,类似于这种情况同样会被判刑。但具体的量刑标准不是根据清单的几个商标判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每一个企业会制定自己的薪酬福利待遇,薪酬福利对员工都会有着的
      每一个企业会制定自己的薪酬福利待遇,薪酬福利对员工都会有着的不同的激励作用。当然,在高福利待遇的刺激下,员工的积极性也会相应的热情。那么,薪......


·交通事故酒驾找人顶包如何惩罚?
      一、交通事故酒驾找人顶包如何惩罚?1、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构成......


·无效婚姻冒用他人身份证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冒用他人身份证怎么处理?1、遇到他人冒用身份证领取结婚证的情形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后,一方向法院起诉要......


·居民身份证丢了该怎么办?
      身份证作为我国居民最重要的证明身份的证件,在人们处理很多事务的时候都用得上。日常生活中,不少人都有过身份证丢失的经历,身份证一旦丢失,如果被......


·怎样才算信用卡诈骗、应怎么认定?
      随着现在科技越来越发达,网络也成为我们必不可少的通讯工具,然而现在的犯罪分子也太多太多,利用信用卡来进行诈骗来骗取钱格财,那么怎样才算信用卡......


·一、动产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
      一、动产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不可以,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


·一、法律上认定重婚罪什么犯罪?
      一、法律上认定重婚罪什么犯罪?重婚罪是属于侵害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进行劳动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不能与用人单位之间协商解决,就需要申请劳动仲裁,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那么,劳动者进行劳动仲裁的程序......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一)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二)驾驶员并非车主,而是在办私事过......


·工伤认定没证人的话怎么办?
      工伤认定没证人的话怎么办?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开草药店犯法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则不犯法。如果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犯非法经营罪,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