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流转协议变更与解除的条件按照哪些条款来进行规定

土地流转协议变更与解除的条件按照哪些条款来进行规定
  
  一、土地流转协议变更与解除的条件按照哪些条款来进行规定?
  
  土地流转协议变更与解除条件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按照这个法律规定的流转方式流转原则,流转的主体,流转的方式,流转合同内容来执行,内容比较多,比如土地流转,这个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流转要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强迫和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方具有农业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这就是这法律的规定的方式原则。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还规定了更加详细的流转方式,流转管理合同等等。总之,要按照这两部法律的规定严格执行,那么流转合同流转协议解除的条件,解除的条件,一个是法律规定了解除条件的,按法律规定执行,一个是法定解除,第二种是流转合同里面约定了土地流转协议解除的条件的,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可以依法解除土地流转合同。
  
  二、土地流转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村组): 县(市、区) 乡(镇) 村 组
  
  乙方(承包户主):
  
  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依据甲方依法制定的土地承包(调整)方案,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将土地承包给乙方家庭经营。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维护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主体
  
  乙方分配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共 人,名单为:
  
  二、承包土地情况(见下表)
  
  地块 名称 地类 长×宽(米) 面积(亩) 四至界限 东南西北
  
  乙方承包土地共 块,面积合计 亩,其中基本农田 亩
  
  注:地类栏是基本农田的填基本农田,非基本农田填一般耕地,水田同时注明。
  
  三、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承包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依据法律政策享受国家有关土地和种植作物的补贴。
  
  5.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6.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七、承包地流转
  
  乙方转包、出租、互换承包地,或者承包方之间以土地入股合作,均应告知甲方,转让承包地应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土地流转合同或者入股合作章程应报甲方备案。乙方若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将土地交回,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本合同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除转让以外,乙方以其他方式转出承包地,仍应履行本合同。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或户主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法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制止无效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
  
  十、其它约定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处理:⑴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流转的协议是可以进行变更也是可以进行解除的,但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慎得对方的同意,而且还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这样才能处理好双方之内的问题,所以,土地的处理一般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国家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管控好土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大于等于
      如果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大于等于20毫克每100毫升,且小于80毫克每100毫升的,属于酒后驾驶(即酒驾);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


·遗产一般捐给国家哪个部门?
      遗产一般捐给国家哪个部门?遗产一般捐给国家的民政部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如果没有立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的,......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讲,现如今我国的新婚姻法其实也就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其中,重点对夫妻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的分割作出了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婚后买房......


·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一、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


·如今即使是国家的正式单位
      如今即使是国家的正式单位,甚至是公务员,都早就已经不存在只要被录用就终身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基本上所有行业所实行的都是劳动合同制。有很多劳动......


·婚外情能不能起诉第三者
      婚外情能不能起诉第三者不可以起诉第三者,也不能追究她的责任。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


·是不是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继续工作有经济补偿金?
      单位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是为了补偿员工为单位作出的贡献而付出的汗水和辛劳,但是现实中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可能就离开单位了或者到期之后仍在单......


·实习期驾驶证可以扣分。驾照C在实习期最多可以扣11分
      实习期驾驶证可以扣分。驾照C在实习期最多可以扣11分,扣满12分注销驾驶资格,注销后需要重新再考了。驾照AB在实习期最多可以扣5分,扣满6分延长实习期......


·一、孩子在校监护人是否为学校?
      一、孩子在校监护人是否为学校?1、学校并非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我国未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其中并不包括学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


·对公职人员行贿未遂有什么处罚
      一、行贿未遂有什么处罚行贿罪是一个数额犯,行贿的数额必须是达到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所以行贿未遂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但如果是认定行贿未遂也构......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一、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