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能否中断?

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能否中断?可以导致,属于认诺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诉讼时效的认定是司法机关在受理相关诉讼案件时首先要进行审查的事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诉讼时效届满的诉讼案件,司法机关是有权不予受理的,但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情况,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涉嫌玩忽职守罪怎样处罚
      涉嫌玩忽职守罪怎样处罚一、涉嫌玩忽职守罪怎样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


·工伤赔付的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若是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而经过认定确实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此时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申请进行工伤赔付,其实也就是获得工......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1、父母;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


·同案都会被批捕吗,法律怎么规定的
      一、同案都会被批捕吗,法律怎么规定的同案犯在逃只要符合条件就应当批准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对于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吗?
      对于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吗?对于被保险人肯定是不可以变更的;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分属于不同的概念。投保人就是承担缴纳保度险......


·抚养权转让的原则有哪些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如另一方想要变更抚养关系,需要满足很多条件才有可能变更。我们在下文中就将对“抚养权......


·合同相对性原则是什么
      合同相对性原则包含了非常丰富和复杂的内容,并且广泛体现于合同中的各项制度之中,法学界一般都将其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主体相对性主体的相对性,即......


·如何来认定犯罪预备2023
      如何来认定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买五险一金吗?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买五险一金吗?一、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买五险一金吗是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


·在我国婚内抚养费怎么举证?
      在我国婚内抚养费怎么举证?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的存续期间,没有谁负担谁不负担的说法。离婚时或者离婚......


·单位辞退员工社保怎么处理
      辞退员工社保会停交。离职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即可。社保的转移: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