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合伙剩余财产分配纠纷如何处理?

一、合伙剩余财产分配纠纷如何处理?
  
  合伙剩余财产分配纠纷的处理是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我们国家除了企业这种经营合作的方式还存在着合伙经营方式,合伙企业它的特征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在责任承担方面是无限制的合伙企业,它是作为一个整体对他的债权人承担着无限大的责任,如果企业在清算之后还有才产生于按照约定来进行分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层居民楼高空坠物怎么划分责任?
      现阶段,我国高空坠物的事情常有发生。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中,这种情况的发生也不可避免。但是很多业主难以理解,为什么高层居民楼发生高空坠物的情况发......


·查办行贿受贿证据链怎么形成?
      由于利益的驱使,行贿受贿在实践中时有发生。司关机关在办理行贿受贿案件时,最关键的是如何取得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应形成证据链,首尾响应,才能更......


·诉讼离婚所需资料有哪些
      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材料?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是2个人婚姻已在无法继续维持下去,所做的最终决......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用金额定罪吗?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用金额定罪吗?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用金额定罪吗?不用,金额定罪一般是诈骗罪和盗窃罪等才适用,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时属于行为......


·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多少?
      关于工伤鉴定的等级划分您都已经很清楚了,一共可以分为十级,我们在此就不赘述了,但是您对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相对应的赔偿金应该都不是很了解,......


·一,交通事故人伤对方直接起诉的时间有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对方直接起诉的时间有多久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湖南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湖南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在网上有时候会不经意的暴露我们自己的个人信息,这样不单指有可能被黑客入侵,更有可能被不法分子锁定上,对我们进......


·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如何处罚?
      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加班可以调休吗,不加班能扣工资吗
      一般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都是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相应加班工资的,但现实中确有一些单位用调休替代加班工资。那从法律角度分......


·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有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在离婚时
      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有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债务方面也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债务是由于......


·采用自书方式订立遗嘱格式应怎样写?
      采用自书方式订立遗嘱格式应怎样写?一、采用自书方式订立遗嘱格式应怎样写?(一)、遗嘱的写作要点:1.首部。(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