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如何惩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如何惩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所谓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收买,是指为了再转手出卖而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来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行为人将买来的被拐的妇女、儿童再出卖给第二人的行为。接送、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进行接应、藏匿、转送、接转被拐骗的妇女、儿童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很难想象在文明社会还依然有拐卖妇女儿童的这种犯罪行为,在这些人眼中妇女和儿童都可以是被买卖的商品。拐卖妇女基本上就是被卖到偏远的山区,甚至是利用这些被拐卖的妇女从事卖淫以及其他一系列的犯罪活动,很多被拐卖的儿童结局也特别的残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务的部分转移的法律定义
      债务的部分转移,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了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此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成......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和财产法律怎么规定?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和财产法律怎么规定?夫妻离婚后子女和财产分类中的规定是:双方应当通过协议的方式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用进展规定,并对......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处理?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处理?离婚后想回到孩子身边,孩子的户口应转移到有监护权的一方。如果协议离婚,有必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办公室,首先通......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有哪些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与......


·企业能不能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可以。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全部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我国《公司法》允许自然人或法人单独出资设立一人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也可视为一人公司的一......


·遗嘱继承时效有规定吗?
      遗嘱继承时效有规定吗1.在遗嘱里面不一定都是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份额的规定,还有很大一种情况是将自己的遗产交给其他亲属或者是朋友,这叫做遗赠,接......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哪些内容?一、国有土地出让的概念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


·离婚给多少抚养费比较合适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若本身夫妻之间就没有子女或者子女已经成年不需要再进行抚养的,则就不用处理抚养问......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具体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具体是怎样的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一)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


·房屋所有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房屋所有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一、房屋所有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房屋所有权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时间。1、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


·获得私募基金托管人资格需要哪些条件
      获得私募基金托管人资格需要哪些条件?一、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及托管协议约定,在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