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什么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由离婚夫妻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处理。而在因为一方过错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其实可以适当的少分一些给过错方。当然,对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也是需要适当的给予照顾,可以多分一些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的不同点是什么
      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的不同点是什么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是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


·房屋不动产他项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房屋不动产他项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不动产他项权证如何办理流程,他项权证是房屋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一般是指抵押权利,如果房产有抵押,房......


·复婚后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复婚后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


·是否批捕与公诉有直接关系?
      一、是否批捕与公诉有直接关系?是否批捕与公诉并没有直接关系,批捕主要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逃跑等紧急的情况,但是工作的话是看是否符合公诉的条......


·起诉被告个人与公司的区别
      如果是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则被告应该为公司;如果是因为公司职员的个人行为引起的损害,就只能起诉个人,而不是公司。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


·犯拐卖儿童罪如何判罚?
      犯拐卖儿童罪如何判罚?拐卖儿童罪是结果犯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只有在确定孩子已经被拐卖之后才会被认定为是拐卖结果犯。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


·离婚了三金要给男方吗?
      离婚了三金要给男方吗?一、离婚了三金要给男方吗?不需要分割。三金属于婚前的条件赠与。当结婚的条件达成,赠与就成立。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男女双方事实婚姻算夫妻吗
      男女双方事实婚姻算夫妻吗?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


·一、交通事故赔偿谁去调解?
      一、交通事故赔偿谁去调解?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未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


·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条件是什么
      取得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条件是什么《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一般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在后期双方通过诉讼维权的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